新医改方案公布后四个月,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正式启动。真正拉开了中国新医改的序曲。 要保证基本药物制度能真正造福人民,制度框架仅仅是舞台;要使医疗体系走出看病贵和垄断低效等局面,一方面需要不断机制创新,另一方面需要加强细节的修缮和基层的执行力。 基本药物制度的推进仍然存在各种障碍。《实施意见》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涉及到对基层医疗机构的资金补贴问题,以及公立医院改革配套等问题的牵制。 地方政府财力有限,各级政府的医疗卫生支出方向依然以公立医院为主。当下,应该改变各级政府医疗卫生支出的方向———向基本公共医疗体系倾斜以全面推进基本药物制度改革。同时,政府可以通过适度放开医院等医疗机构的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弥补其因制度改革增加的开支。 由于基本药物制度采取了目录制度,节约了不必要的营销费用,解决了以药补医问题。然而,究竟如何对所要采购的基本药物进行定价,统一招标和配送,怎样防止各省基于药物地方保护主义,或者地区垄断问题?毕竟,一旦出现地方保护主义和地区垄断,很容易使整个医疗体制改革的利益纠葛更加复杂,难度更大。在统一招标和配送模式下,政府相关部门的权力更大了,寻租机会更多了,医药企业可能将突破口从医院,转变到国家基本药物采购委员会和各省的医药物流企业,对此,有关部门和民众宜多加关注。 医疗机构在实际执行中,是否会按照基本药物制度的规定用药,也是应该关注的问题。对于他们来讲,使用国家规定的基本药物由于无法自由定价,利润较薄;而使用具有同样疗效的目录外药物,则有很大的利润空间。因此,以经济人的理性立场分析,医院更愿意使用目录外药品;而即便国家通过财政补贴激励医院使用目录药,但很可能由于财政补贴返还不到位、领取繁琐等原因,加上目录外药物的利润,使医疗机构有突破规定的冲动。而且,作为专业的医疗机构,很多时候可以利用专业所带来的信息不对称,规避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强制性。 总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启动确实是一个利国利民的好事,但魔鬼在细节中,要真正使居民获得医改带来的好处,关键还是要在制度的机制设计、执行环节以及配套体制改革上综合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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