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什么保证企业不“随便降薪”?
    2009-08-11    刘楚汉    来源:广州日报

  日前,广东省劳动保障部门有关负责人指出,工资指导线下调,并不意味着企业可以随便降工资(8月8日《南方日报》)。广东省200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一经公布,就引来广泛关注,尤其是允许“负增长”的字眼,体现了从实际出发的务实态度。

  工资指导线并不具有强制性,企业定薪和市场行情关系更大,工资指导线下调并不等于企业一定降薪,可即便是存在低微的可能性,也足够大家忧心了:我的企业是否会受到某种信息暗示而下调我的工资?
  我认为,政府花大气力制定年度工资指导线,作用有二:一是引导企业在制定工资标准时参照指导线;二是为职工提供一个参考和心理预期,帮他们认识自己的工资是高是低。
  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职工工资由市场定价,职工工资标准多高,是涨还是降,既应该考虑年度地区经济水平,更应该考虑企业的实际效益,由企业和职工双方协商解决,而工资指导线则是一个重要的参考。现在的问题是,工资协商机制尚未健全,职工工资标准在很大程度上还只是企业说了算,这就难保某些企业不会趁机下调职工工资。
  实际上,工资指导线下降了,职工工资并未如人们担心中的普遍下降,这是社会经济和企业走向成熟的表现。不过,工资指导线下降引发的普遍关注,却又分明警示着我们,在制定年度工资指导线之外,政府更应该在推动工资集体协商,提高职工话语权以及加强对不合理工资的监管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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