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定于8月三审的《社会保险法》将推迟到明年。知情人士表示,此次延后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目前经济形势不明朗,避免给企业加重负担。而延后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目前分歧太大,尤其是在一些养老保险制度设计上难以达成共识。(8月9日《重庆晚报》)
从报道来看,争论焦点包括养老保险覆盖面的争议、享受养老金的条件、待遇支付、费率等细节上分歧较大,这几乎涵盖了社保法的方方面面,面临区域利益、部门利益、企业利益、个人利益各种利益盘根错节的纠葛,推进困难重重在所难免。 综观近年来引起重大关注的立法:物权法、反垄断法……无不经历“十年磨一剑”的时代磨砺,这似乎暗示着社保法立法也将遭遇同样的漫长打磨?然而,如果不强化“危机意识”,不加快立法进程,社保法立法就可能面临“为危机所抛弃”的重大威胁。 这并非危言耸听。我们应该去认真思考:广大民众究竟处在中国经济社会价值分工链条上的哪个环节?中国过往累积的繁荣与财富,以及未来的发展根基在哪里?民众“老有所养”的基本诉求又如何得以实现? 比如,现行社保制度中的“个人账户”部分是“储备积累”。如果个人账户中记录的数字确有资金支持,那么,这个部分实现人到哪里、账户跟到哪里的社保转移流动性自然无忧。但现在个人账户属于“空账”,如果不加大个人账户做实力度,累积的历史欠账将让社保全国统筹永无成功之日。 当我们这样审视和反思时,方可认识社保法立法对中国未来发展路径和发展模式选择的深层次逻辑,方可感受到社会保障机制调整生机以及民众基本权利维系这一我们当前最核心的任务,对于整个社会的现实意义与长远价值。 因此,社保法的立法者应谨记身负政府重托与全民期望,牢记“时不我待、莫被危机所抛弃”的风险,从而唤起更大的危机感去加快立法进程步伐,焕发更强的责任感,去扫清社会保障机制转型过程中的各种障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