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适房“唐僧肉”有几重形态?
    2009-08-04    作者:瞿方业    来源:长江商报

  近日,有申购者反映,石家庄市今年推出的首批经适房,上千套遭遇弃购。申购者指出,经适房利润超过国家规定的3%,导致定价超高。当地相关部门回应称,虽然开发企业为其下属企业,但该批经适房定价合理,也没有发现虚报现象,因此不可能降价。(8月3日《新京报》)

  经适房享受免费土地、减免税费等政策,成本肯定大大低于商品房,如果价格与商品房差不多,那肯定是不合适。尽管石家庄房地产管理部门认为定价合理,想来没人相信。
  首先,正如石家庄一位申购者指出,被弃购经适房利润率为17.5%,而按照国家规定,经适房利润不得超过3%。其次,这些经适房承建方是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下属企业。且不说房管局旗下还办房企是不是符合政企分开的原则,但这种上阵父子兵式的经适房建设模式会便宜了谁?令人顿生疑惑。
  近几年来,经适房弃购事件在国内时有上演,弃购原因当中,有嫌地段偏远、公共设施太差的因素,也有价格和商品房相伯仲,难以吸引购房者的原因。而经适房与商品房价格相当这一现象,更难令人接受。
  经济学家茅于轼早就有远见地指出,经济适用房扰乱商品房秩序,还给权力寻租提供了机会。现在看来,这话实在有远见。由于制度不透明以及监督机制缺陷,经济适用房早就沦为“唐僧肉”,只是表现形态不同罢了。
  以前所表现出的形态是经济适用房正在成为权力寻租者的盛宴,比较有影响且有代表性的事件有武汉经济适用房“六连号”事件、郑州经济适用房规划用地违规建起别墅事件等等。
  石家庄经济适用房弃购事件似乎表现出,还存在另一种分享经济适用房“唐僧肉”的形态,那就是经适房开发者和其管理者共同获利行为。
  如果大众只能住偏远而设施差的经济适用房,价格又总是高昂如商品房,那么,这样的经济适用房不建也罢,还是让位给茅于轼先生所建议的共用厕所的廉租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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