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定价,不能靠机制模糊化解决
    2009-08-03    姜山    来源:中国证券报
  上周的成品油价格调整幅度虽小,意义却十分重大,发改委严格地执行了有关《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中的规定,在国际原油价格短暂反弹时,依旧根据22天的移动平均价格的变化下调了成品油价格,既顺应了民意,也让这一办法的正面效果初步显现。
  而据有关报道,中石油、中石化两大集团此前和发改委沟通,认为当前的《办法》使成品油调价机制过于简单、透明,导致投机、囤货等现象在各地频频发生,不利于整个油品市场秩序的稳定,需要模糊化处理定价机制,将欧洲等地的移动价格,包括汇率、关税等加入,同时对加权权重等数据进一步“模糊化”,以防止投机。
  那么,到底成品油调价机制是应该更透明化还是模糊化呢?笔者认为,要消除投机除了模糊化之外,似乎还有更好的方法,就是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去及时调整油价,压缩投机者的获利空间和时间,这种方法恐怕比模糊化更能够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也更容易预防投机。
  一般而言,成品油销售企业的囤积投机只会在原油价格上涨的过程中进行,在下降过程中非但不会囤积,反而会采取各种主动性措施减少自身的储存量,避免损失扩大。现在的成品油调价机制存在的问题是,是否能够通过各种方式减少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变动和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之间的时间间隔,使国内成品油价格能够更快速地根据国际市场价格的变化进行调整。如果能做到这一点,根据国际和国内油价之间的价差而形成的投机就自然失去了其意义,国内成品油的供给也会更加平稳和顺畅。
  缩减成品油价格调价的时间间隔非常考验成品油生产企业的自我调节能力,短期内要想根据国际原油市场价格变动做到及时调整并不现实,但逐步地减少目前依旧过长的时间间隔却是大势所趋。至于定价中的模糊化,其本质上只会为垄断企业带来更大的利润自主调节空间,对囤积投机并不会有明显的作用。在原油价格大幅上涨的过程中,成品油不能跟随调价,只会造成更多的囤积产生,这一点从去年原油价格上涨过程中各地出现的“油荒”现象就可见一斑。而在原油价格下跌过程中,成品油价格不能跟随调价,也会造成成品油生产企业的利润暴增、而终端市场的消费却无法增加的局面。无论上述哪种情况产生,都不利于整个市场的运行,也会有更多的投机现象产生。
  笔者认为,建立完善成熟的市场,消费者的知情权应该得到充分的保障而非被肆意剥夺,成品油定价机制只有更加透明化,才能更好保护消费者利益,减少对于国内油价“跟涨不跟跌”的质疑。(作者系东航金融注册金融分析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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