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持难解大小非症结
    2009-06-22    皮海洲    来源:京华时报

  国有股转持后,社保基金在承继原国有股东的法定和自愿承诺禁售期基础上,再将禁售期延长3年。正是基于这一规定,国有股转持被不少市场人士视为重大利好,认为其有利于解决大小非(含大小限,下同)问题。如清华大学经管学院教授李稻葵表示,此举从制度层面解决了大小非问题。
  笔者却认为,从解决大小非问题的角度来看待国有股转持,其意义较为有限。虽然从短期来看,社保基金转持的国有股份在原来禁售期的基础上又延长3年禁售期,对于解决大小非的短期抛压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从中长期来看,这种延长3年禁售期的做法对于解决大小非问题作用不大。
  首先,国有股转持股份的数量相对有限。数据显示,新老划断后实施IPO上市的含国有股公司共有131家,应转持股份约83.94亿股,发行市值约639.33亿元。这83.94亿转持股在目前市场上的大小非中所占比例微不足道。仅2009年股市解禁的大小非就高达6870亿股,转持股所占的比例约为1.22%,只是九牛一毛而已。
  其次,转持的国有股虽然延长了3年锁定期,但由于目前的新股发行方式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大小非问题,所以这3年新增的大小非将远远超过社保基金所锁定的转持股。实际上,一只大盘蓝筹股的发行所新增的大小非就将超过83.94亿股的转持股份额。
  其三,社保基金将转持股延长3年禁售期,这其实只是将大小非流通的时间推迟了3年,3年以后这些大小非一样还会上市流通。
  其四,国有股转持只是让社保基金加入到了大非的持股行列,让社保基金也成为股市的食利阶层。这种做法不仅没有解决大小非问题,而且还会成为解决大小非问题的阻力。毕竟目前的大小非都可以在股市里获得暴利,大小非的持有者是要竭力维护目前这种制造大小非的股市制度的。当社保基金也成为既得利益者的时候,它是不是也会竭力维护这样的制度?从这个角度看,不排除国有股转持政策会为从根本上解决大小非问题增设阻力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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