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起征点别成为“劫贫济富”
    2009-06-19    邱智华    来源:人民网
    财政部17日公布《我国个人所得税基本情况》报告指出,根据经济发展情况、居民消费支出、市场物价水平等变化情况,今后个税起征点还将适时作出调整。不过报告认为,大幅提高起征点后,高收入群体受惠多,低收入群体的利益反而会受损。报告解释原因是:个税主要用于补助弱势群体等,如果扣除额提高过多,高收入者缴税大量减少,国家财政收入也就减少,国家对低收入群体的补贴以及社保、教育、医疗等支出也都会受影响。(中国新闻网)
    专家同时指出,大幅提高起征点后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将被淡化,对实际的税制运行将产生不良影响。报告一出,马上引起舆论的广泛关注。真是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啊,广大工薪阶层一直认为提高个税起征点是项惠民政策,现在看来实在是太幼稚了,真是辜负了专家们的“多征税多受益”的良苦用心,惭愧啊惭愧。看来为了达到“多征税多受益”的目的,我们大有必要把起征点再调低点,甚至把我们的收入全征收了吧,这样就不会出现“扣除额提高过多,高收入者缴税大量减少”现象了吧!
  的确,税收是共和国的血脉,是每个公民的应尽义务。但无限上纲上线以防止纳税意识淡化为借口强化对广大人民的征税,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其实,只要实行全员申报收入,即可达强化纳税意识目的。而且国家在提高个税起征点的同时,可以制定相应的办法征收高收入者的个税。
  事实上,目前个税以工薪阶层为征收主体就是一种惰政的结果,因为工薪阶层虽然收入低,但单位在发放薪资时就可以代为扣除了个税,这种税自动上缴,不用税务机关花精力。相比真正的高收入阶层,收入来源多、渠道隐蔽,我们的税务部门不但拿他们没办法,而且还往外得罪不起,于是经常会出现某某富人偷、漏税几亿、某某明星偷、漏税几百、千万的报道。这只能说明我们的税收漏洞还非常多!
  如果个税大部分只是靠工薪阶层来缴纳,那么这个制度一定有值得改进的地方。既然是调节个人收入,税务部门的眼睛应该盯在这些高收入人群身上,虽然他们的收入很隐蔽,但我想只要开动脑筋、完善税制、加强宣传、加大处罚,还是能起到作用的。不要成天与工薪阶层的几个收入较劲,要知道那都是拿来养家糊口的救命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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