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价推高房价说”需要求证吗
    2009-06-18    赵勇    来源:齐鲁晚报
    某些地方政府可能不会心甘情愿承认地价推高了房价,他们所需要的,恰恰是想方设法摘掉自己头上"高房价推动者"这顶帽子。
  6月17日《第一财经日报》报道,国土资源部近期已经向地方下发“国土资电发(2009)34号地价调查表”,要求地方填报具体的房地产项目土地出让价款,以及房屋售价等。这项抽样调查完成之后,有望揭开“土地成本在房价中到底占多高比例”的真相,求证“地价推高房价说”。
    “地价推高房价”这样的常识,现在竟也到了需要求证的地步。据报道,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地价所的田彦军就不认同“地价导致房价攀升”的说法,他的理由是:自2001年土地拍卖以来,地价同比增幅均低于同期房价增幅,他还列举了2002年至2006年地价房价增幅不一的数据:在这5年中,全国商品房价格同比增幅分别为3.69%、4.84%、17.76%、14.04%和6.79%;而同期地价水平(楼面地价)增幅为4.39%、4.68%、6.08%、4.20%和5.19%。
  我不得不说,“地价推高房价是误解”的说法,已经极度不符合常识——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工商联曾递交一份名为《我国房价为何居高不下》的大会发言,称一项调查显示房地产项目开发中,土地成本占直接成本比例最高,达到58.2%。即便是田彦军提供的数据,除了表明2002年至2006年之间地价与房价的增幅比例不一致,又能证明什么呢?
  不错,一些地方的房价成本一直是个谜,但房价是由哪几部分构成的,大家还是知道的。众所周知,地价是房价的重要组成部分,高地价带动了房价,被带高的房价又推高了地价,这是一个简单的逻辑关系。那么,花这么大力气展开的调查,究竟想要告诉大家什么?如果说这样的调查是想证明开发商的暴利,那么这样做有可能是徒劳的,房价成本一天没有详细公布,开发商是否有暴利就是“天问”——除了地价,开发房地产还有各种或明或暗的成本。何况,由各地自己填写抽样调查表,数据的真实性也不容乐观。某些地方政府可能不会心甘情愿承认地价推高了房价,他们所需要的,恰恰是想方设法摘掉自己头上“高房价推动者”这顶帽子。
  这场自下而上的调查,能否求证“地价推高房价只是误解”,是否对平抑房价起到实质性的作用,是否有助于地方政府走出“土地财政”的既有利益格局,还有待观察。相反,如果最终的调查结果“证实”了地价并未推高房价,反倒会让一些地方如释重负,继续在“土地财政”中打转,延缓房价回归理性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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