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案背后的未解症结
    2009-06-12    社论    来源:第一财经
  最近浙江频频曝出非法集资案,不少中小企业涉案。浙江是民营经济发达的省份之一,也是地下金融最活跃的地区之一,非法集资案也屡被曝光,尽管并不令人惊诧,但却也着实让人感慨。
  家有家规,国有国法。那些被卷入非法集资案的企业,终将受到法律的惩罚。非法金融活动常常打法律的“擦边球”,钻国家政策的空子,集资行为往往有很大的欺诈性,其中利益受损的,则多为普通民众,甚至是弱势人群。每一起非法集资案的背后,都有许多受害者的伤心泪水。
    不过,非法集资案的一再曝出,也在说明众多中小企业的融通资金之路仍然很不顺畅。大量实证研究表明,中小企业从事非正规金融活动(包括非法集资)的直接动力,还是融资需求。一些民营企业家为了发展企业,在正规渠道无门之后,转向非正规金融,或是直接通过非法途径集资,也的确对经济、金融和社会稳定产生不小的影响。有一个调查显示,在130例民营企业家犯罪的案例中,出于资金短缺而在融资问题上违法犯罪的,共计8例,占总数6.15%的比例。为融资而违法,成为民营企业家犯罪的几个主要表现之一。
  中小企业融资难,是个老话题,谈了许多年。很多人都认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但难题依旧是难题。有研究表明,欧美企业平均寿命为40年,但中国民营企业的平均寿命只有3年不到。中国民企多为中小企业,其“短命”的现实折射出这个群体的生存困境。
  尽管如此,中小企业对于中国经济的贡献却不可小视。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提供的数据,截至2008年底,全国实有企业971.46万户,中小企业占99%,中小企业对GDP的贡献超过60%。可以这么说,大量中小企业作出的贡献与其获得的待遇相比,很不相称,全社会确有必要对这样一个创造大量财富的群体给予更多的关注与扶持。
  去年夏天,也是浙江这个民营经济大省,开始试点小额贷款公司,试图通过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来帮助民间资金实现与实业的对接。这个新生事物才出现近一年的时间,尚未到总结经验的时候。但从已知的事实来看,推进小额贷款的试验,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对民间金融行为的规范。部分民间资金,正在通过市场机制追求较高的效率。但也应该看到,由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性质,其能够规范的只是民间金融中的很小一部分,大量灰色的民间金融行为依然照旧。
  目前,不少金融机构也都在加大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扶持力度,并正在探索一些中小企业融资模式,如“信贷工厂”、“网络银行”、“大卖场”、“供应链融资”、“中小企业集合债”等。尤其是“中小企业集合债”,备受瞩目。由于中小企业需要的资金,特别是中长期资金很难从大型商业银行获得,而上市融资门槛相对较高,“中小企业集合债”被称为缓解中小企业资金饥渴的“及时雨”。
  还可以看到,中国的“纳斯达克”——创业板渐行渐近。作为完善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创业板受命于危难之际,并承载着给陷于困境中的中国中小企业(尤其是高科技企业)打开融资的生命通道的使命。当然,创业板要想如人所愿,顺利完成使命,仍是一项艰巨的任务。
  这些举措,都在试图解决或部分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但也都是局部的,渐进的。根本而言,中小企业融资难,是整个金融体制的问题。以更多带有计划色彩的金融体制,来服务于日渐市场化的工商企业,本质上存在着一定的不匹配,结果必然导致效率的损失。中国的金融错配尽管开始进入矫正的过程中,但效果至今不尽如人意。困扰着众多中小企业的金融供给与需求间的不匹配,没能得到显著改善。
  鉴于中小企业已经成为中国经济总量中不可忽视的组成部分,贡献突出,从长远而言,国有商业银行体系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仍需加强。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商业银行要有创新的思维、创新的思路和谋划,在风险管理方面寻找平衡点,而不是简单将其当作“鸡肋”,只看到风险的部分,但缺少耐心去挖掘其中的新的利润增长点。同时,积极发展民营金融机构、扶持区域性银行,来弥补大型商业银行服务中小企业动力的不足。
  现在看来,金融领域的“对内开放”势在必行。在加强金融监管的前提之下,要像改革开放之初全面推开农村“大包干”一样,全面放开民间中小信贷,变审批制为备案制,鼓励社会资本发起和推动中小银行成长,向中小银行领域投资,这将是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的重要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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