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在确立和固定薪酬参照系
    2009-04-13    樊艳兵    来源:京华时报

  国有金融机构2008年度高管人员薪酬,无论是在2007年度薪酬基础上“打9折”,还是业绩下降的须“打8折”抑或更大的折扣,有一点是毋庸置疑的,那就是2007年度薪酬俨然成为金融机构高管2008年乃至今后若干年薪酬的参照系或“工资指导线”。

  众所周知,2007年正是金融高管薪酬井喷之年,无论是各年度的纵向比较还是各行业的横向比较,2007年的金融机构高管薪酬都是“大跃进”。其中,中国平安(601318,股吧)董事长马明哲更是以6616万元的天价薪酬改写其上年1338万元的纪录。
  分析一下国有金融机构高管薪酬的参照系就会发现,金融高管薪酬从来是“就高不就低”的。比如一些金融机构高管薪酬以国外同行为参照,正像有人辩称的——“和国外同行比,国内上市银行高管的薪酬也许只是他们的零头。”如果说“与国际接轨”是中国金融机构高管高薪酬的舆论挡箭牌,那么金融海啸已将这块挡箭牌击得粉碎。此前,美国对华尔街那些正在寻求政府资金资助的金融公司高管们的年薪设定了50万美元的上限,并将对他们奢侈的职务花费进行详细审查,力争能砍则砍。
  除了“与国际接轨”,“经营业绩增长”也是金融机构高管拿高薪的理由。但事实上,由于特殊的国有背景,国有金融机构的业绩很大程度上得到了政策扶持,其高管薪酬不完全与经营业绩相关。同时,国有银行上市前,国家通过出资剥离其大量不良资产进行股改,其经营业绩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国家政策因素。特别是,对于国有控股的金融企业而言,高管基本都是上级主管部门任命,在一个以“任命制”为主的人事模式下,一再选择有利于高管高薪的参照系,其合理性和公信力何在?
  国际经验表明,选择公司高管薪酬参照系的依据主要有三条:一是经营业绩的好坏,也就是给公司带来了多大效益;二是业绩的主要来源,也就是业绩的创造靠市场竞争还是政策扶持;三是股权结构对高管薪酬水平发挥重要影响,股权结构较分散的公司高管薪酬水平较高。在当前的形势下,不仅仅要强调金融机构高管薪酬的“负增长”,更要确立和固定合理的参照系,这样才有可能实现程序和实质上的公平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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