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向“病有所医”新时代
    2009-04-07    白剑峰    来源:人民日报

    4月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在广纳群言、广集众智的基础上,新医改方案终于亮相,为全体国民描绘出一幅病有所医的新图景。

    30年来,我国的医改从未停步。但是,与人民群众的期望和要求相比,医疗卫生事业还有很大差距,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呼声依然强烈。因此,医改是民心所向,大势所趋。
    细读新医改方案,可以发现很多新亮点。尤其是三年内推进五项重点改革,更是切合实际,令人鼓舞。新医改方案的突出亮点,可以概括为两个关键词:公益和公平。
    维护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是本次医改的鲜明特征。新医改方案提出:“从改革方案设计、卫生制度建立到服务体系建设都要遵循公益性的原则”、“公立医院要遵循公益性质和社会效益原则”、“完善公立医院经济补偿政策,逐步解决‘以药补医’问题”。这表明,公益性成为医改不可动摇的方向。而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是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从理念到体制的重大变革。
    医疗卫生事业具有公益性,这是由医学的特殊性决定的。不管是什么社会制度,医疗卫生行业都应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现代临床医学之父奥斯勒曾说:“无论走到哪里,医疗所遵循的规矩相同,所怀抱的志向相同,所追求的目标也相同。”近年来,我国医疗卫生事业走过了一条曲折的道路。教训之一就是,政府在公共医疗卫生领域严重缺位。很多公立医院为了生存和发展,过度治疗,盲目趋利,加剧了群众的看病就医负担。有的地方政府甚至为了“甩包袱”,把医疗机构一卖了之,完全推向市场,放弃了政府的责任。这些做法违背了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宗旨。只有让医疗卫生事业回归公益性,才能真正解决看病就医难题。
    促进国民健康公平,是本次医改的又一个鲜明特征。新医改方案提出:“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覆盖到全国所有困难家庭”。同时,还对农民工、异地安置退休人员的医保作出安排。这些举措凸显了政府对困难群体的关怀,体现了政府对公民健康权的尊重。
    健康权是一项基本人权。健康公平常常被看成是一个社会核心价值的体现和公平正义的象征。一个国家文明与否,不在于拥有多少高楼大厦,而在于是否最大程度地维护了大多数人的利益,让社会成员公平地享有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国际经验表明,在国民的基本医疗卫生上花钱是物有所值的,因为它不是消费性支出,而是人力资源投资,最终将换来丰厚的回报。这种回报不仅是经济意义上的,也是人的生活品质上的。因此,健康公平与人的幸福尊严息息相关。
    千百年来,“病有所医”一直是中国百姓的梦想。今天,新医改方案提出了“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标志着中国人将迈进一个“病有所医”的时代。尽管医改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需要付出长期的努力,但我们依然充满信心,因为这毕竟是一个梦想的新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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