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衍生品交易“亡羊补牢”
    2009-03-25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全球金融危机之下,中国企业无法独善其身。在次贷危机全面恶化的2008年中,为数不少的大型央企在国际金融市场衍生品交易领域折戟沉沙。其中,既包括一些国有大商业银行在美国次级抵押贷款市场遭受巨额损失,也有一些非金融大型央企在境外套保业务中失利。

  痛定思痛,国务院国资委3月23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金融衍生业务监管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金融衍生业务监管,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实现稳健经营。无疑,在金融危机波及实体经济、全球经济复苏尚未明朗之时,强化对央企的金融衍生品交易监管制度迫在眉睫。国资委的这个《通知》,可谓是“亡羊补牢,犹未为晚”。
  次贷危机的爆发,使得国际金融形势风云陡转。在这轮蔓延全球的金融大动荡中,原本备受推崇的金融衍生品的创新,也到了该深入反思的时候。造就次贷危机的一个重要原因,正是衍生品创新自由化的过度膨胀。
  事实上,在次贷危机全面爆发之后,海内外已有众多的专家学者将此轮金融危机的成因之一,归咎于美联储金融监管的过度放松。格林斯潘执掌美联储时代,低利率、松监管的监管政策造就美国经济黄金十年的神话已经成为幻影。格林斯潘本人也曾公开表示,正是其当初过于信任市场,才造成今日次贷危机的一发不可收拾。强化金融衍生品场外交易市场的监管,已经成为欧、美、日等发达经济体的共识。
  就中国目前来说,虽然央行在银行间交易市场推出了掉期、互换等初级衍生品交易,但是监管层对于这一市场的准入监管依然非常严格。因此,次贷危机爆发之后,出现巨额亏损的央企往往是与海外市场进行交易,而非国内相关市场。如当年轰动一时的中航油巨亏事件,还有深南电与高盛全资子公司杰润(新加坡)私营公司的原油期货对赌协议所致的巨幅亏损,均是相关企业与海外交易对手进行的。
  坦率而言,一些央企之所以热衷于海外金融衍生品市场交易,除了国内市场的监管严格以外,与其高管层责权利不对等密切相关。目前央企作为政府管理的主要企业,其行政性管理色彩浓厚,且一些高层管理者对于错综复杂的国际金融衍生品市场缺乏足够的风险认识。加上国外炒家对中国企业的“联合打压”,共同通过控制价格走势来影响中国持有衍生品价值,中国一些企业在海外遭受挫折,不难理解。
  必须指出,由于央企高管的经营业绩与风险挂钩并不紧密,其衍生品业务倘若出现问题,或可以通过政府救助脱困。而一旦获利的话,则公司管理层可以借此获得较高的回报,故大型央企的风险偏好普遍较高。事实上,即便是美国这样的市场经济较为发达的国家,一旦政府承诺救助企业,其高管利用政府承诺谋取一己之利的行为同样比比皆是。如AIG在接受政府近1800亿美元巨额援助的情况下,依然给公司高管发放数亿美元的奖金。更有甚者,在美联储授意下被美国银行并购的美林证券,还曝出旗下交易员违规从事高风险汇率衍生品交易的丑闻,可能损失高达4.6亿美元。
  因此,对于具有政府背景的企业,必须强化公司高管的风险意识,尤其是相关责权利必须明晰。此次《通知》中重要的一点,是强调了启动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工作。有关部门将对少数业务规模较大、风险较高、浮亏较多的企业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并进行责任认定和责任追究。强调对责任的追究,自然是意在国际金融形势依旧波谲云诡的时候,防止进一步出现央企巨额海外金融衍生品交易损失的事件。
  此外,将央企金融衍生品交易监管日常化,完善对央企的监管制度亦是此次《通知》中的关键内容。如对央企从事的金融衍生业务建立季报和年报制度,对发生重大损失、被强行平仓等重大事项的企业建立周报制度,对持仓规模和持仓时间等超过规定范围的建立备案管理制度。这些规定,也有助于强化现有的管理机制,及时了解央企在国内外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动态,便于在危机爆发之前及时排查,防患于未然。
  央企海外金融衍生品交易的高风险,已成为当前一个值得高度重视的问题。《通知》的及时发布,对完善央企国内外金融投资的监管不无裨益。而在根本上,还是要求央企审慎开展金融衍生业务,遵循套期保值原则,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切实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积极防范经营风险,有效维护股东权益。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