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69.5亿其他支出应须附表说明
    2009-03-09    作者:邓学志    来源:广州日报

  3月7日上午,全国人大代表、中科院院士王恩多和“其他”两个字较上了劲儿,她说:“科技部总的经费是198.1亿元,但是其中‘其他支出’是69.5亿元,占了总支出的1/3,这个‘其他’到底包括哪些部分,这个钱怎么用法,是我非常不明白的地方。”(3月8日《中国青年报》)

  “其他支出”竟然占据预算总支出的三分之一,实在是让人对财政预算有雾中看花的感觉。财政预算中以“其他支出”代之,是因这些“支出”中,涉及的“项目”一是多且琐碎,二是支出金额小,三是不太重要,一一道来,不仅没有大的意义而且实在是浪费时间。所以,提请人代会审查、向大众公布时便“总而言之”了。
  但对代表来说,没有具体的支出项目,就无法审查其支出项目合理与否、支出金额是过了还是不足。而对大众来说,更易生成其中有猫腻的猜测——“其他支出”类似于暗箱操作。
  经人代会批准后,财政预算就是公共财政开支的法定依据。代表审议审查、公众监督财政预算,是审开支项目、开支金额是不是合理合法。没有了这一层,所谓的审议审查和监督就成了走过场。从这个角度来看,财政预算应该要摒弃“其他支出”。
  一方面,财政预算支出在接受审议审查时必须让人看个“明明白白”;另一方面财政预算报告又不能成为项目和数字的“海洋”。要解决这个问题,就必须为“其他支出”增设附表,方便代表和公众查阅、审查和监督。此举或许繁杂,但它却能保障代表正确履职,保障大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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