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刻不容缓
    2009-03-03    木佳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如何帮助中小企业走出金融危机的困境?民进、民建中央在递交给全国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提案中,不约而同地提到此问题。他们认为,帮助中小企业走出金融危机困境最迫切的问题,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民进中央在分析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时则指出,除中小企业自身的原因外,主要原因还是,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惧贷、惜贷”。政府有关部门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支持力度不够。直接用于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有限,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和科技创新基金难以惠及众多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不完善。政府对担保事业投入少,对担保机构缺乏监管,一些担保公司经营不规范,甚至直接发放高息贷款。
  具体手段方面,民建中央建议,首先实施对企业的各种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政策,帮助中小企业减轻要素成本的上涨压力。应尽快研究和推行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转型的具体细则,扩大中小企业增值税抵扣范围,减轻企业税负;对创新创业型中小企业,可采取加速折旧、放宽费用列支标准、设备投资抵免、再投资退税等多种税收优惠形式等。
  实施“有保有压、区别对待”的货币政策。一是对地方性金融机构适当提高其放贷额度,为地方中小企业提供更为宽裕的资金支持;二是应对不同规模的企业的贷款有所区别,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支持;三是应对不同类型的中小企业应有所区别,加强对高成长性的创新型中小企业的支持,并加强对中小企业节能环保、扩大就业等方面的信贷支持。
  健全担保风险的分散、补偿和激励机制,完善多层次的信用担保体系。应完善中小企业融资的信用担保制度,使无形资产也能够作为财产抵押,在适度控制担保风险的基础上合理扩大信用担保的覆盖面。应加快建立多层次中小企业担保基金和政策性担保机构,完善多层次的信用担保体系。同时,应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建立风险担保基金,主要用于担保风险的补偿和担保机构的激励,提高商业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担保服务的积极性。
  放松金融管制,引导民间资本发展中小银行去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发展与创新型企业规模结构和所有制形式相适应的银行体系,社区中小银行是一种有效的形式。
  此外,民建、民进中央普遍认为,应拓展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积极构建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尽快推出创业板市场,使具有创新能力的优质中小企业与资本市场对接;大力发展企业债券市场;壮大风险投资事业,拓宽风险投资基金的来源,让保险资金、银行资金、社会资本都可以参与风险投资基金的设立,并大力推动私募股权基金和中小企业创投引导基金的发展;进一步完善产权交易市场相关政策,引导中小企业通过产权交易渠道以股权融资和项目融资等方式筹集民间或海外资金。
  除此之外,他们还建议,加快金融对内开放步伐,培育中小金融机构,解决中小企业间接融资难问题。在加强监管的前提下,允许民间资本直接进入金融领域,培育服务于中小企业的中小金融机构。放宽对民间借贷融资的限制。建议在深入调查、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探索规范民间借贷的途径,明确法律保护和约束机制,加快制定实施《放贷人条例》,允许合法的非正规融资渠道存在和发展。可先选择合适的地区开展试点,积极稳妥推进。
  针对中小企业因生产规模偏小等原因难以达到金融机构资信评审要求的实际情况,民进中央建议,推行主要依据其销售额来确定其资信等级和授信额度的评估办法。
  拓宽贷款抵押登记范围。目前一些地区已出台新的贷款抵押政策,如温州的集体土地厂房抵押贷款登记业务、在建工程抵押贷款业务和抵押房产可办转移抵押等。建议对各地采取的措施进行总结完善并因地制宜地推广,有效解决中小企业缺乏贷款抵押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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