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国家购买大学生劳务服务农村
    2008-12-26    蔡永飞    来源:经济参考报

  日前,中国社科院举行“2009年《社会蓝皮书》发布暨中国社会形势报告会”,估计今年毕业的约560万大学生,到年底时会有150万人难以找到工作。而2009年又将有近611万大学生面临就业,就业压力越来越大。对此,胡锦涛总书记在调研中也指出,2009年的就业形势很严峻。如此众多的大学生找不到工作是一件非常值得重视的大事,国家应该想办法为大学生寻找就业机会。

  笔者的建议是,由国家出资大量购买大学生劳务,让大学生到最需要人才的农村去工作。当年罗斯福新政的措施之一就是以“民间资源保护队计划”组织年轻人(主要是18岁到25岁身强力壮而失业率偏高的青年人)从事公益性劳动,如植树护林、防治水患、水土保持、道路建筑、开辟森林防火线和设置森林瞭望塔等,由政府给他们发工资。先后有200多万青年参与计划,开辟了740多万英亩国有林区和大量国有公园,也提振了经济,尤其是提振了公众的信心,国家和民众携手度过了经济寒冬。从当今中国的情况看,可以由国家农业部制定并和省、县级农业行政部门联合实施“国家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项计划”。
  具体设想是:第一步,国家公开招聘100万大学生参与计划,月薪2000元,服务期3年。此项计划一年需要国家财政资金240亿,三年720亿。如果有可能,国家最好连续三年,每年招聘100万大学生参与此项计划,在6年时间内完成,总共需要约2200亿元。据报道,2008年国家财政收入将达到6.2万亿,拿出这笔钱应该不成问题。
  第二步,将这300万大学生分配到各地办得比较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去免费为农民服务,也就是去农民合作社中去“留学”,在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的同时学习掌握专业合作社的组织管理方法。据笔者了解,目前在政府登记的合作社有5.8万多家,其中有许多办得非常成功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比较突出的在浙江、江苏、山东等省,可以把大学生派到这些合作社中。如果有可能,也可以派一部分人到日本、韩国和我国台湾去学习农民合作社的组织管理经验。
  第三步,半年或一年之后,把这些大学生作为“能人”输送到那些迫切需要而没有合作社或者合作社办得不好的农村地区去,协助农民组织建立合作社。目前全国有60多万个村,如果平均每一个行政村可分到5名大学生,帮助农民办好专业合作社是完全可能的。
  第四步,待这些农民专业合作社进入良性循环状态,应聘大学生三年工作期满即把合作社留给农民自己。如果他们愿意继续留下来为农民服务,国家可以继续通过一定的政策措施给予鼓励,但原则上不再提供工资。可作为农民合作社社员和带头人取得经营收入。
  此项计划的价值和意义在于,第一,有助于国家迫切希望解决的农民增收问题。据农业部的调查,现阶段所谓“增加农民收入”,主要应当是增加占农民总数70%的中小农户的收入,他们的收入低于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平均水平,是增收最难的农民群体,而农民专业合作社则是加快他们增收速度的最好的几乎也是唯一的办法,而且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对于提高农业经济质量、发展现代农业、建设新农村也是极为重要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国家此项投入将是经济社会效益最好的投入:不仅有利于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特别是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的贯彻落实,从而通过增加农民收入拉动内需、拉动国民经济加快发展,更重要的是让城市经济社会关系更加和谐,执政党将在农村社会拥有一个更加巩固的执政基础和社会基础。据报道,国家教育部已制定了招募10万大学生支持农村教育的计划,如果说这一计划对农村发展具有长远意义的话,那么支持农民合作社计划则不仅具有长远意义,更具有现实意义。
  第二,此项计划本身可以作为国家农业部门实行大部门体制改革的一个基础;300万大学生参与计划之后,可以从中选拔一部分作为将来政府新的大农业部门工作人员。
  第三,可以极大地缓解大学生在城市就业难的问题。国家扩招大学生的目的非常重要的应当包含为农业农村发展提供人才支持,通过这一计划可以达到目的。非常重要的是,此项计划可以成为一个引导性的计划,可以创造一个引导和带动更多大学生到农村创业发展的社会氛围和文化条件,也可以通过他们的努力加快农村发展,从而为更多大学生到农村工作创造更好的物质条件,从而使农村能够养得起、留得住大学生,使农村成为吸纳大量劳动力的巨大市场。
  第四,把大批大学生送到农村基层接受“再教育”、经受考验,在落后农村地区锻炼成长,这对于加强青年一代的教育培养、对于中华民族精神的培养也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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