睁开眼睛总比闭着眼睛好
    2008-11-18    作者:徐迅雷    来源:东方网

  野百合也有春天,这是好事情。央行草拟了《放贷人条例》,拟将所谓“地下钱庄”阳光化,个人有望从事放贷业务(11月17日《京华时报》)。我打心底里赞成这样的条例。

  睁开眼睛总比闭着眼睛好,比那半睁半闭也来得好。事实上,在东南沿海一带,多年来“地下钱庄”操作的民间信贷一直大量存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放任自流由他去,远不如通过国家立法形式进行规范操作。
  早在上世纪80年代初,当时还是“小官”的王岐山到温州调研民间信贷,就鼓励去试。他不是去制止、去反对,这就叫思想解放、实事求是。
  这个《放贷人条例》,是对此前央行《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的超越和突破。“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时,就在一些地方遭遇了困难。因为官员重权不重责,担心“乱”,担心民间信贷出问题自己要被问责,所以巴不得民间信贷机构越少越好、各种麻烦事也越少越好。这样最“聪明”的做法就是抬高准入门槛,让那些想“归正”的民间信贷机构“死了这条心”。现在好了,央行“另起炉灶”了,这个“个人放贷”的“炉灶”,门槛显然要比“贷款公司”来得低。
  民间信贷最大的助力对象是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普遍不景气加上金融危机,想让商业大银行“出手”那是不太现实的。世界经济形势不利变化对我国的影响可能还会加重,这个冬天,大家恐怕都要在“低气压”中度过了。要想使更多中小企业能活下来,在金融这个命脉上,不解放思想显然是不行的。
  长期以来,我们似乎不够信任民间的信贷行为,这是低估了民间的力量和民间的诚信程度。其实,大银行大多是“栽”在资本运作的“大款”手上的,这些高手深谙“我欠银行几个亿,银行其实就在我手里”;相比之下,“小打小闹”的民间借贷,安全系数要高得多。
  我本人就与“地下钱庄”打过交道。2000年我在杭州按揭买房时,全家所有的钱不到8000元,全部首付款及装修的钱都是向亲友借的,其中就包括通过远在温州的亲戚向地下钱庄借过钱——借也很自然,还也很自然。
  “地下钱庄”期待有一天能够说:“我已正名,感觉良好!”若无制度安排,很可能就是此一时彼一时;老百姓最不喜欢“安抚过后却拍打,解冻之后又降霜”。所以,出台《放贷人条例》,让“野百合”也能迎来自己的春天,这就是让人放心的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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