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企业,就让它被收购好了
    2008-11-04    作者:彭兴庭    来源:长江日报

  由于担心蒙牛的实际控制权旁落,牛根生写万言书“求援”,“股价暴跌,导致我们抵押给摩根斯坦利的蒙牛股份在价值上大为缩水,这引得境外一些资本大鳄蠢蠢欲动,一面编织谎言,一面张口以待……及时补足保证金,关系到企业话语权的存亡。作为民族乳制品企业的蒙牛,到了最危险的时候!”据报道,陷入现金流危机的蒙牛将可能被外资恶意收购。说到动情处,牛根生甚至声泪俱下。(《中国经营报》11月3日)

  “每天一斤奶,强壮中国人”,打着“民族企业”的招牌,蒙牛一路发展到了今天。然而,一场“三聚氰胺”风波,却将某些民族企业的“画皮”剥了个精光。据我所知,“三聚氰胺”暴发以来,牛根生就一直在玩失踪,不但从博客上失踪了,也从公众的视野中失踪了。现在控制权要旁落了,老牛终于哭了。如果外资做得更好,凭什么不让外资来做。一个拿人民生命作儿戏的企业,配得上“民族企业”称呼吗?这样的民族企业,卖了更好。
  民族企业的社会责任也是有层次的,第一个层次是最基本的层次,就是守法和诚信经营,第二个层次则是指在经营过程中关注环境,关注员工权益和股东利益,第三个层次才是超越经营领域的“道德分配”。有意思的是,一方面,蒙牛连最基本层次社会责任都没有做好,另一方面,却又对自己的那点“捐赠”不断“广而告之”,并以此捞取社会资本。这种目光短浅的“社会责任”,最终逃不过历史检验。
  牛根生祭出“民族企业”的撒手锏,为的是不让外资“恶意”收购。在这里,“恶意”两个字显得十分刺眼,好像没了蒙牛,中国人民就再也喝不上牛奶了,国土从此沦丧了似的。“恶意收购”只是一个商业名词而已,指的是在目标公司不愿意的情况下,收购方采取一系列策略取得目标公司控制权。可见,如果恶意收购走的是正当程序,并不会违反法律,更无关政治。
  牛根生不愿意卖蒙牛,我们当然可以理解他的心情,这是他一手带大的孩子。可是,关键的问题是,现在孩子犯错了,作为家长的牛根生显然是有责任的。既然牛根生管教不好孩子,为什么不让别人来管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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