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27日公布的报告显示,中国经济总量占世界经济的份额已从1978年的1.8%提高到2007年的6.0%。“按照世界银行的划分标准,中国已经由低收入国家跃升至世界中等偏下收入国家行列。”国家统计局报告说,中国人均国民总收入由1978年的190美元上升至2007年的2360美元。
平均数对单个公民来讲是一个最没有体感的指标。30年来中国经济飞速发展有目共睹,在跨入中等偏下收入国家之后,则意味着经济总量、人均收入等达到一定规模和高度,随着发展基数的不断变大,经济的高速发展将创造越来越多的财富。如何让经济增长普惠全民,如何增加国民尤其是低收入阶层在经济增长中的幸福感,需要我们更加注重分配正义。
所谓分配正义,不仅包括分配方式的正义,也包括分配效用的正义。受市场经济初期过分强调效率的影响,在GDP的组成中,劳动所得所占比重过低,资本所有者回报过高,国家财政收入过高。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在初次分配之外,要通过二次分配及慈善等三次分配,更加注重分配公平。 在分配效果的正义上,要有“矫枉过正”的心态。在经济总量和人均收入达到一定规模和水平后,不仅要在穷人和富人之间注重分配公平,还要强调在收入分配上偏向穷人。富人增收一百万元的幸福感,不如一百万个穷人各增加一万元的幸福感;穷人的一元钱要比富人的一元钱具有更大的效用。在跨入中等偏下收入国家之后,财富增长偏向穷人,能够给社会带来更大的和谐。
美国经济学家兼新闻记者沃尔特·韦尔在其《新民主》一书中提到,“人民想要的不是财富,而是分配的财富;不是国民收入统计数字上的提高,而是经济上得到更多的满足、更广泛的分配。”在收入和财富分配高度不平等的地方,经济增长并不一定提高整体福利;考虑到财阀统治建立在剥削的基础上,财富增加甚至可能降低整体的福利。 同为商品社会,有着财富自动按效率而不会按公平自由流动的共性;在跨入中等偏下收入国家后,我们不仅要更加注重财富的增长,更要注重分配的正义。惟有此,增长才有意义,才能提高整个国民的幸福感和满足感。这也是共同富裕的国家性质所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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