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民营油企大“揭竿”说开去……
    2008-10-15    徐光木    来源:燕赵晚报

  多年来一直在油源问题上受控于两大石油巨头的民营油企准备“揭竿”反抗。昨日记者从中国商业联合会石油流通委员会举办的“2008流通论坛”上获悉,在《反垄断法》正式实施后,民营油企正计划以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起诉中石油和中石化。(10月13日《新京报》)

  民营油企“揭竿”反抗中石油、中石化两大巨头的“义举”在互联网上激起了极大的反响,对中石油、中石化以垄断之地位谋垄断之利益普遍不满的民众也毫无悬念地站在了民营油企这边,他们都在为民营油企加油喝彩。然而,笔者有些担心,尽管两大石油巨头涉嫌垄断的情况属实,但民营油企告得赢他们吗?
  第一,法院是否会受理是个大问号。虽然即将正式实施的《反垄断法》明确限制了寡头垄断和协议垄断,但这还不能成为法院受理中石油、中石化垄断案的前提条件,一个众所周知的道理是,纵然民营油企再感到委屈,他们也难以拿出中石油、中石化进行市场垄断的直接证据和起诉依据。既然连起码的起诉支撑都没有,想要法院受理又谈何容易。
  第二,中石油、中石化的垄断地位并非市场自发形成的。从本质上来说,中石油、中石化的垄断地位并不是经过充分竞争、大浪淘沙的自由市场阶段和对竞争对手的打压过渡而来的,而是国家在政策层面赋予的。换句话说,中石油、中石化之所以能够成为世界500强和亚洲最挣钱企业,只是因为政策因素把他们放在了这个位置。所以,民营油企要起诉的并非中石油、中石化两家国有企业这么简单。
  第三,中石油、中石化是否真的垄断还没有定论。中石油、中石化并非如微软般的寡头垄断,它们是两家企业,而判断两家以上企业是否行垄断之实的最直接证据就是企业之间是否有过协议垄断或类似的默契行为,中石油、中石化有过这类行为吗?答案也不乐观,因为在咱们中国,成品油的价格并非由企业自己说了算,而必须经过国家有关部门的审批。照这么说,即使两大石油巨头真的“垄断”了,其“垄断”如何定性,也是个难题。
  当然,这场注定以失败告终的民营油企大“揭竿”也有其积极意义,比如,它昭示着《反垄断法》背景下的民营油企法律意识集体大觉醒,而这种觉醒对于正处在市场经济成熟阶段的国内企业来说尤其重要,不仅关系到它们的国内生存,也关系到它们的国际化生存。并且,民营油企的这种意识大觉醒极有可能通过“揭竿”本身传递到其它领域的其它企业身上,使得更多的企业受到反垄断的启蒙教育,从而发展成熟起来。相对于民营油企“揭竿”反抗中石油、中石化两大巨头注定败诉而言,后者更具反垄断价值和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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