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不能止步于“宣示”和“象征”
    2008-10-15    刘义昆    来源:西安晚报

  中国商业联合会石油流通委员会举办的"2008流通论坛"透露,在《反垄断法》正式实施后,民营油企正计划以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起诉中石油和中石化。

  对于民营油企的"揭竿"反抗,有网友嘲笑说"你要告得赢,我跟你姓"。专家也同样不感冒,律师赵国华说,"对于民营油企而言,诉讼能否获胜并不是关键,更多具有宣示性和象征意义"。
  十多年来,民营油企几乎遭遇国内两大石油集团与跨国公司的两面夹击:一边是两大集团仍旧把持油源,另一边则是跨国公司见缝插针。早有专家指出,"垄断对民营加油站是种折磨"、"民企羸弱是能源安全的最大隐患"……石油行业需要反垄断,已经成为了社会共识。但遗憾的是,石油反垄断似乎总是停留在"宣示"和"象征"的阶段:最有代表性的是全国90家民营油企正与9家跨国巨头谈判,酝酿联手"卖身"外企,其中15家已签署意向协议--如果说起诉是想通过法律手段反垄断,那么"卖身"外企则是试图通过市场手段反垄断,两者对反垄断的"宣示"和"象征"可以说不分伯仲。
  事实上,《反垄断法》已实施两个多月,很多行业的反垄断依然停留在"宣示"和"象征"的阶段:9月4日,4家防伪企业以质检总局推广"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违反"反垄断法"一案被法院裁定不予受理;9月21日,律师李方平诉中国网通北京分公司垄断一案正式立案,到现在还没有下文;10月9日,发改委对商业银行反垄断执法案件发出紧急通知,表示将对商业银行收费问题予以认真研究……种种迹象表明,在水、电、煤、石油、交通、通信等各大垄断行业,已经不缺少"宣示"和"象征"的举措,而是缺少实实在在的行动。
  《反垄断法》已自8月1日起正式实施,但"光说不练假把式"难免让人失望,我们期待着有关部门在反垄断中有实际的举动,使《反垄断法》真正发挥实际的作用,从而使这部"经济宪法"成为中国经济民主自由发展的助推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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