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油企在垄断的玻璃门上撞死一大片
    2008-10-14    作者:王攀    来源:上海商报

  中国商业联合会石油流通委员会会长赵友山日前称,中商联石油委正酝酿组织民营企业,联手对中石油、中石化两大石油巨头提起反垄断诉讼,以打破国内成品油批发市场高度垄断的格局。
  石油行业是一个标准的垄断行业。尽管民营油企进入石油行业,突破了第一道“玻璃门”,但在中石油、中石化两大巨头垄断油源和控制油价的排挤下,仍在第二道“玻璃门”上撞死了一大片。据中国商业联合会石油流通委员会统计,2008年初,全国此前的663家石油民营批发企业,已关门、倒闭了2/3,45064座民营加油站已倒闭了1/3,亏损的也有1万多座,共有几十万人被裁员。
  毫无疑问,反垄断法的有关禁止和限制经营者垄断的内容有利于民营企业的发展。但问题是,石油行业除了经营者垄断外,行政垄断也是重要原因。
  比如,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原国家经贸委《关于清理整顿小炼油厂和规范原油成品油流通秩序的意见》规定,国内各炼油厂生产的成品油,要全部交由中石油、中石化下辖的批发企业经营,其他企业不得批发经营,各炼油厂一律不得自销。显然,正是行政的作用造成民营油企的油源和价格被掌控在中石油、中石化手中。
  事实上,为找到砸碎“玻璃门”的“砖头”,针对在价格和油源上的不公平待遇,民营油企曾屡次呼吁相关部门。今年3月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要求中石油、中石化向民营油企合理供油和定价,但这个文件并没有得到真正落实。这说明,如果没有体制改革的深化,行政调节就会成为一纸空文,而不被尊重和执行。
  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民营油企酝酿联手对中石油、中石化两大石油巨头提起反垄断诉讼。在我国,反垄断诉讼或提请反垄断行政审查是两种渠道。以目前情况看,民营油企是想通过两个渠道同时讨说法。显然,砸破横在民营油企面前的“玻璃门”,需要法律保障和行政改革这两块“砖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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