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企应构筑多样化资金链
    2008-09-11    彭兴庭    来源:新京报

  有业内人士直言,目前,“开发商闹‘钱荒’,可以说是大面积和集体性的”。与此同时,房企资金链问题早已进入监管部门的视野(《21世纪经济报道》9月10日)。

  在房地产业发展之初,由于资本市场并不发达,我国房地产业的融资结构主要是以银行信贷为主。而在发达国家,房地产开发行业资金来源渠道比较多样化,房地产投资信托,房地产基金、股市、资产证券化,债券等等,银行信贷所占的比例并不大。比如在美国,房地产业资金的60%来源于各种房地产基金。
  在“高信贷比例”的情况下,一旦外部环境发生变化,而开发商的自有资金又比较少,资金链就将“命悬一丝”。因此,开发商应走向债务融资、上市、企业重组等多样化的融资道路,并最终改变房地产业现有的“资金”生态。在国家的宏观调控下,万科等一批“带头大哥”相继发债融资,就是明证。
  众所周知,在中国特有的银行体制中,债券融资与银行信贷相比,企业更愿意贷款,因为信贷的软约束要远远低于发行债券直接面对广大债权人的硬约束。事实上,也只有让房地产业直接面对投资者,才能发挥债权人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从企业的角度,毫无疑问,应更多地尝试不同类型的融资渠道,除了发行债券,还可以通过IPO、借壳上市、增发配股、基金合作等。但一些资金或机构投资者以“资产管理公司”形成了类房地产投资基金。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完全可以考虑“自有资金+信托计划+股权融次+资产管理公司合作资金”的多样化融资结构,通过与证券、私募基金、投资信托等资本市场主体的紧密联接,来达到资金链的重构和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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