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利益不能绑架公众需求
    2008-08-15    湖北 程桂香    来源:经济参考报

  昨天,针对北京地铁10号线开通运营至今无手机信号的问题,地铁公司表示,北京地铁10号线、奥运支线手机信号系统已经搭建完成,经过测试,各项指标均达到设计要求,手机信号的开通仍需运营商的决策。(8月5日《竞报》)

  北京地铁10号线从7月19日开始运营至今,半个月时间已经过去了。手机信号之所以不通,原因就在于地铁管理者要求电信运营商先“付费进场”,而电信运营商却要求“先进场再结算”,并且,由于双方对无线服务进场费报价分歧较大,手机信号覆盖的问题,到目前为止似乎还是遥遥无期。
  不错,按照国际惯例,电信运营商进入为其提供信号支持的地下空间,都需要付费;而为建设地下信号支持系统,地铁公司方面也已承担了建设费用和后期维护费用,电信公司要开通手机信号,支付相应的进场费用也是天经地义。但在与电信运营商未达成协议之前,地铁方面切断地铁手机信号,是否有“挟公众利益为我用”之嫌?地铁有无手机信号,对于每日川流不息的乘客来说,更是一种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
  无线服务信号进场费应该交多少,地铁方面和电信运营商可以找第三方评估;如何结算进场费,也可以协商解决。但不论是地铁公司和电信运营商,谁也无权因企业利益绑架公众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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