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代言好似隔靴搔痒
    2008-07-14    作者:蓝畔    来源:市场报
  化妆品、饮料、电器……都找明星代言,汽车同是一种商品,明星代言,也很自然。另外,生活中,追星者成族、粉丝如云……因此,代言汽车,更具现实的必然。
  让我们听一听汽车消费者的声音:
  “买化妆品,我有固定的牌子,可是,到现在也不知是谁代言的,只知道是一位外国人。”
  “汽车旁边站着谁不重要,养眼就行,站着一个丑八怪,也不影响我买这款车。车展,看车归看车,看人归看人,不能混为一谈。钢铁的身躯,旁边配一美女(或帅哥),有了美感和生命,勾勒出审美的景致,也不错!或容颜,或气质,抢眼就行。衬托汽车,是不是明星,无所谓!”
  “前几天,网上看了某名牌汽车的广告片,拍于雪山之巅,格外的美丽。大自然是永恒的,由自然来代言,少去绯闻的风险。” “明星代言,可提高认知度,对认可度用处不大。一种广告、厂家的一厢情愿而已,与消费者买账不买账没有关系”。“汽车是人类创造的物质奇迹,灯光下,流线形的车身……让人流连忘返。是汽车美还是明星美?见仁见智!”
  厂家为什么找明星代言,费力又花钱?营销是最直接的目的!正如住房一样,汽车是大宗消费品,买汽车的人,不会因为喜欢哪位明星,而买其代言的汽车,高额投入,他们掰得开,买车归买车。
  达到营销目的,为何要请明星?因为明星抢眼球!这一点,倒有些作用,尤其新车这么多,想引人注目,真得想些办法。不过,请明星很贵,有一种千金买一笑的感觉。
  明星影响谁,是追星族。问一问,买车的有多少是追星族,追星族又有多少肯买明星代言的车?还有,哪位明星能将代言进行到底,自始自终的将企业的旗帜卖力地摇下去。
  再说文化层面,一位企业老总的话耐人寻味:做品牌就是做文化!这个意义上看,明星代言,也有作用,代言本身就是一种文化现象。不过,真要说到文化,请明星代言,就不是简单的金钱关系,而是一种“心与心的触碰”,明星从内心接受、热爱这个品牌。很少产品(品牌)能做到这一点。搞个活动,请明星到场“辅佐”,主意不错,最好少称“代言”。
  好多明星代言一款车,自已开的却是另外一款车,这具有讽刺意味。
  举例说明:某娱乐界明星代言一款车(或品牌),这位明星口碑不错,但是,在商界、体育界,包括在娱乐界……我们还有一大群其他偶像,他们开的可不是这位明星代言的产品。如此这般,明星的代言效果就打了折扣,被“稀释”了。
  本人赞同明星代言,但是,并不是每一款车都适合代言。即便代言,那是一种发自内心的代言,至少代言者自已开这款车(或这个牌子),是粉丝,有情结,这才是一种真正的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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