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退票费存废不是个小问题
    2008-07-07    作者:滕朝阳    来源:南方日报

  7月3日,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正伟收到了国家发改委的回函,作为对董正伟发出的《请求保护公民人身和财产权益的建议申请书》的回应,发改委表示已向有关部门发出完善退票费政策的建议(据7月6日《法制日报》)。

  火车退票费是个老问题,广大旅客对此早就提出了质疑,但此问题的解决一直没有获得任何进展,铁路部门照收不误,而老百姓似乎也做不到对退票费不满就不坐火车。现在有了国家发改委“撑腰”,这一问题的解决想必有推进的可能。从发改委回复的函件中可以看出,所谓完善退票费政策的建议,其实是取消退票手续费的建议。我相信,大多数旅客对发改委的这个建议是认同的。
  但发改委在这个问题上,用词似过于“委婉”。“委婉”自有其道理,比方说“国家发改委和铁道部都是国务院下属的部级单位,强制铁路运输企业取消火车退票费不妥”。不过,人们要求发改委不这样“委婉”,比方说把“建议”改成“要求”,也不能说毫无道理。事实上,发改委明文“要求”一体遵行的事不少,而身为国家价格主管部门,对不合理的收费若止于“建议”似也过于谦让。
  发改委选择了“建议”而非“要求”,火车退票费这个本可以尘埃落定的问题似乎又变得前景模糊。董正伟还同时向铁道部提交了同样的建议申请书,但铁道部并未作出明确回应,仍然坚持自己是在依法办事,此后还拒绝了董正伟要求明确取消退票费的行政复议请求。这样看起来,发改委与铁道部对退票费这样一件事,实际上有着两种不同甚至相反的理解和态度:前者认为应当取消,而后者则认为保留并无不妥。
  那么,退票费之存废就很可能还是一个问题。经验和理性告诉人们,退票费是不恰当的收费,是铁路部门的既得利益;但如果铁道部坚持己见,则这项不当收费以前是、现在是、将来仍可能是人们必须忍受的额外付出。垄断部门试图垄断的,当然不仅是现在,它们往往还把目光投向未来。但这不过是垄断精神的一般表现,真正的问题在于,那些带有强烈垄断色彩的公共部门,何以经常能、何以经常敢无视具有广泛民意基础的共识?
  火车退票费的存废问题不是一个小问题,它是一滴可以折射太阳光辉的水。火车退票费的存废之争,在本质上不是发改委与铁道部之间的认知博弈,更非权力博弈,而是民众权益与垄断利益之间的较量。因此,包括火车退票费在内的在垄断部门丛生的不合理收费,其终止不仅取决于强力部门的积极干预,也有赖于垄断部门民生情怀和公共精神的发育,更有赖于超越部门主义和本位主义的法治精神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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