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让海外赖账拖垮国内企业[图]
    2008-07-03    作者:珑铭 漫画:刘道伟    来源:上海证券报

  据报道,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表示,受次贷危机、欧美等国家经济放缓影响,中国出口企业海外坏账逐年累计存量可能达到1000亿元人民币左右。
  1000亿元人民币可能是一个被低估了的数据。海关统计数据显示,2006年广东省对外贸易总值达到5272.1亿美元,其中出口3019.5亿美元,仅广东省2006年的出口业务坏账额就高达150多亿美元!按照当时的汇率计算,坏账额就超过了1000亿元人民币。2005年,商务部研究院对500家外贸企业的抽样调查表明,中国出口业务的坏账率高达5%,是发达国家平均水平的10至20倍。中国当年因为出口产生的海外坏账达到300亿美元(折合人民币2400多亿元)左右。
  在美国次债危机发生之后,中国出口企业海外坏账迅速上升。次债危机发生后,美国许多与中国有贸易往来的企业资金链紧张,它们通过恶意赖账的方式,向中国企业转嫁因次债危机所受到的损失,并盘活现金流。因此,一项针对浙江省出口企业进行的调查显示,2007年7月起,美国客户累计欠款越来越多。我国出口企业的利润本来就非常低,一旦拖欠货款现象发生,一些企业就可能被拖垮,导致大量人员失业,影响国内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
  那么,中国企业为何遭遇如此之高的赖账呢?找到问题的症结,才能针对性地采取解决方案。
  其一,法律漏洞。法律是对赖账企业最严厉且有效的制约力量。但是,中美两国之间目前还没有在债务追讨方面签订相互认可和制约的司法行政协议书,倘若中国企业在国内起诉美国欠款企业并胜诉,其结果并不被美国法院认可。因此,中国出口企业在处理海外坏账时,不得不选择专业机构,利用法律手段到海外追账,这加大了追账的成本和难度。对于那些欠款金额较小的企业而言,追账甚至还不如放弃更合算。
  一些外国企业利用这一点,拖欠多家中国企业的货款,通过欠账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而目前,我国缺乏对国际相关企业信用情况的汇总信息,使得国内企业处于不设防状态。这需要政府积极与外国政府协商,签订相互认可和制约的司法行政协议书,确保中国企业的利益不受侵害。同时,也应该建立国外欠账企业的黑名单,实现信息共享,使这些职业骗子无法通过故伎重演恶意损害国内企业的利益。
  其二,由于内需不振,国内出口企业对外商高度依赖,且竞争激烈,许多企业采取先发货、后收钱的赊销方式与外商做贸易,这本身就埋下了违约风险。而有的外国公司以先下小订单并及时付款获得中国企业的信任,再下大订单骗取中国企业先发货后付款,甚至设立空壳公司,骗取中国公司的货物。另外,在我们的一些出口企业,开拓市场与收货款由两个部门完成,前者只负责联系订单和工厂,后者负责追账,这种货、款脱节的现象,也为海外赖账提供了机会。这需要我们进一步整合国内市场,扶持名牌产品和实力雄厚的企业,避免企业因恶性竞争陷入困境,同时,企业需要提高对外贸易的自我保护能力,强化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机制。
  其三,出口信用保险不发达。如果企业购买出口信用保险,在遇到买方违约或者进口国政府不公平待遇的情况下,可以在承保范围内减少损失。而国内很多企业并不知道这一险种的存在。调查显示,国内95%的出口均没有出口信用保险支持,不少企业在国际贸易中遇到不可抗因素,导致企业损失频频。这一方面与国内企业的保险意识不强有关,另一方面,也与投保费率过高,法律保障体制不健全等有关。我们应该解决出口信用保险设计中的问题,使其得到更多出口企业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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