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房租转移劳动人口当慎行
    2008-05-29    作者:刘英团    来源:南方都市报

  昨日上午,东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在市会议大厦召开,会议对《东莞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分析报告》(讨论稿)进行了评议和表决。《报告》提出,要以提高出租屋租住和经营成本的经济手段推动新莞人回乡创业(《南方都市报》5月28日)。

  近几年来,二元社会经济结构有所松动,农村劳动力开始向城镇转移。农村劳动力进城所从事的主要是一些边缘工作,即城市人不大乐意干的脏、累、苦、险等工作,如建筑、饮食服务、废品回收、环境卫生、小商小贩等这些城市人退出或者自动放弃的工作岗位。农村劳动力向城镇等非农产业转移既是大势所趋,也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更是促进工业经济、城市经济发展和城市现代化的重要动力。当然,除了高考、招工等所谓正规转移进城的劳动者外,大部分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村劳动力的文化程度是初中或初中以下,这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尚有很大的差距,但纵使如此笔者还是以为他们的权益应该得到党和政府的大力保护,而不应被视为包袱或者什么累赘给予抛弃。
  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从事的岗位没有科技含量、没有竞争性是个不争的事实,这就需要劳务输出地、用工地的政府部门要用一种发展、包容的态度通过教育和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综合素质和竞争力,将有意愿转移到其他行业去的农村劳动力组织起来,参加一段时间的职业培训和相关教育,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为他们参与市场竞争、对口就业创造条件。这才是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问题的治本之策。如果把问题推到别的地方,显然无法治本,运用经济杠杆,提高房租也许会起到一定的转移劳动力的问题,但更会让那些摆摊、卖报、修鞋的“弱势群体”更加贫困交加。当然,采用一些合理的方法让人员流动起来会产生一些新的经济现象,但是如果一味地采取行政、经济的手段则有可能欲速则不达,甚至会走向极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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