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收费是否该有本“明白账”
    2008-05-09    本报记者:曾亮亮 实习生:宋燕    来源:经济参考报

  开场白
   
近日,伴着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的庄严宣判,涉嫌利用职务之便贪污44万元养老金的东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赵某,也将在牢狱中度过10载春秋。
  作为京城首例社保基金贪污案,赵某案无疑受到了来自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政府收费部门监督、约束机制等方面漏洞一日不补,在利益的诱惑面前,是否还会有更多的公职人员会以身试法?

养老金案只是冰山一角

  在全国类似案件中,东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贪污保险基金已不算新鲜,2006年上海社保贪污大案就已向社会敲响了警钟。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副教授吴丕说,上海社保案开始引起了人们对养老金管理的关注,但此后的一系列事件表明,养老金被政府官员挪用仍是严重问题。种种事例证明,养老金只是这一类现象的冰山一角。“其实不只在社保基金管理部门,其他部门也有乘收费便利之车的违法现象存在。比如扶贫款、移民费、工程建设资金、教师工资等。”近几年的审计工作,就发现许多政府部门都存在着乱用资金的情况,而且数额十分巨大。
  他举例说,目前群众比较反感的高速公路收费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高速公路收费要高很多,现在国内有些地方依然存在着乱收费现象,“比如公路建设的贷款已经还清,该停止收费的还继续收,或者干脆私设关卡强行收费。此外,还有一系列以其他名义设卡收费的情况”。
  “计划生育罚款、环保、交通罚款,包括各种所收税款,这些收费外人很难知道都被用在了什么地方,即使被挪用了,不去深入调查,也发现不了。”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毛寿龙说。

暗箱滋生腐败

  来自法学界、政府管理等相关领域学者均指出,这些具有收取、管理等权力的部门往往容易导致腐败。
  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李程伟说,按照原则,任何一项收费都应该具有合法性,并向纳税人交代清楚所收费用如何使用,“包括收费依据、收费流程、额度等,都应该给纳税人有个交代,否则容易产生暗箱操作”。他指出,如目前存在的高速公路乱收费现象,就容易导致公共权力集团化,产生腐败。”
  “因为别人不清楚其中所以,这类现象也就容易导致暗箱操作,内部人的利益建立在牺牲外部人利益的基础之上。”毛寿龙说。
  吴丕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乱收费现象不仅使得老百姓的负担加重,而且也会影响政府的公信力,“因为他们会怀疑这类收费所收缴的钱到哪里去了,用到什么地方了,有没有被某些部门某些官员据为己有”?

收费管理信息应公开

  种种不良影响的解决之道在哪里?相关学者对此给出了自己的建议。
  李程伟说,我国还处于转型期,相关政策体系还比较落后,社会保险基金、高速公路等这一类可以管理或者收取各种费用部门的监督机制仍然存在盲点。目前由于此类部门权力运作还不够公开、透明,监督的主体少,比较容易形成腐败共谋。他指出,公开透明对惩治腐败具有倍数效应,公开度越大、其监督力度越大,以倍数加强。“如果公开到一定程度,这些违法现象应该也会相应减少,所公开部分会压缩违法者的侥幸心理空间。”
  “这种腐败在一线职员和高级管理人员中间都有发生的可能,但因为很少有人推动监管的进行,加上公民个人尤其是利益相关人的维权意识还不够,所以才会屡禁不止。”在分析该类现象时,毛寿龙给出了四点建议。他说,首先各个部门要完善监督工作的流程,建立健康积极的角色机制和明确的监督机制;其次,公民个人、政府部门及舆论界媒体都应该积极推动监督的实行。同时,为了方便外部监督,相关部门在不涉及个人、企业、单位等秘密的情况下,都应该予以公开。此外,一旦有这样违法的现象发生,应该严肃处理。
  吴丕也表示,信息不透明是造成以上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他说,尽管我国政府也出台了信息公开的有关法规,但我国是政府官员主导的体制,人大以及民众的监督力量还相当弱小,所以目前要落实还有相当的难度。“即使有了信息公开的法规,政府官员也会想办法抵制。”
  以养老金为例,吴丕建议说,目前来看可能由政府社保部门收集与管理这种方式变为由政府部门负责制定相关法规、由专门的企业管理养老金并进行投资运营、专门的社会组织进行严格的监督。

背景链接

  (一)我国公布首部政府信息公开法规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前签署第492号国务院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这一条例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据《新华网》)

  (二)北京东城区社保中心职员涉嫌侵吞44万元社保基金
  利用监管漏洞,北京东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赵某编造参保人员死亡或转为外籍公民的虚假理由,涉嫌侵吞44万余元社保基金,东城法院近日受理了这起贪污社保基金案。
  (据《北京晚报》)

网友之声

  ■ 部门乱收费已成社会顽症,因此必须有其对付的手段,严厉惩罚,有一个处理一个,让这些部门不敢再触线。

  ■ 社保系统里的钱,是关系到整个社会的钱,是很重要的。社保工作人员是帮人民打理资产的,就像政府是帮人民管理社会的,都要接受社会的监督、经常向人民汇报才行。管这么多的钱,不受严格监督那还了得?

  ■ 如今社会的、国家的钱,来源渠道太多了,这与过去那种除了财政就是银行的情况大不同了,比如,社保渠道里就将聚集越来越多的钱。所以,防贪污、防侵占的制度和力度要赶紧跟上。

  ■ 在我们身边来自各方的收费太多、太滥了,如楼盘的维修基金,都怎么用了?应好好督察一下,谨防有的部门挪作他用。

  ■ 我国的收费项目可以说是多得数不清,每年到底收了多少钱?这些钱都拿去干什么了?用掉了多少?还剩多少?确实应该公开。财务不透明,腐败就不可避免。百姓交了钱却无权知道它们的去处,这合理吗?

  ■ 公安交警罚款、运管罚款,应该公布账目。让人民群众监督。这样,看谁还敢乱罚款?

  ■ 建设和谐社会和节约型政府、节约型社会,政府及部门不带头是难以实现的,尤其需要在公款吃喝、公车腐败、公费旅游三个方面下大工夫治理。

  ■ 杜绝腐败,创造和谐社会也需要收费公正、合理、透明。让人民监督。

  ■ 目前政府的多数部门需要公开财务报告。

  ■ 为了严把公共财政支出关,把贪污和浪费现象消灭在萌芽状态,希望中央和地方财政部门每季度在主要媒体上向社会公布上一季度公共财政收入支出情况,不要等到每年一次的人大会议才审议。

  ■ 应该透明,政府或事业单位所有收入应纳入透明的监管体系。


  (据新华网)

大家谈

制度规范是关键
    ■ 庄声
  近些年来,无论是政府的财政支出还是名目繁多的收费用途,公众似乎都不大清楚。对那些铺张浪费的大吃大喝、各种烧钱的决策和活动,公众都表达了强烈的不满,对各种收费部门的高工资高福利也诟病不断。但是面对群众的质疑,政府部门钱照花,收费部门钱照发。这充分说明,无论是纳税人还是交费人都失去了话语权和监督权,而这种做法的结果是公共资金的极大浪费。
  公共财政的支出,是在花纳税人的钱,应广泛听取纳税人的意见,这是公共财政在支出上必须坚持的原则。同样,一些收费,比如养老金、公共维修基金、公路收费、各种罚款等,群众同样应该有知情权,同样应该有监督权和使用上的话语权。
  公共财政通过向社会全面、充分公开,实现高度的透明运行和“阳光操作”,这在世界上一些法制完备的国家和地区已经成为一种成熟的治理模式。芬兰中央银行行长某次公务接待,菜单中有一道鹅肝超过了政府的宴请标准,媒体上网查阅菜单后进行了曝光,结果该行长被迫引咎辞职。在我国香港特区,行政长官的一切公务开支都在财政报告中列得一清二楚,根本不存在任意超支的可能。
  此类做法,值得我国政府机构和收费部门学习借鉴。特别在公共财政与资金的使用监督方面,我们不少政府部门都存在着管理上的漏洞,一年中收上来的钱总共有多少、都花到哪里去了,往往是一笔没人能说清楚的糊涂账,公众虽然想监督,但却难以知晓政府机构收费部门的真实收支情况。只能任由收费部门自说自话,致使一些收费领域成为贪污腐败的高发地带。
  实践证明,公共财务必须在一个严格的管理与监督机制下运行。尤其对财务报告公开,应该有制度上的强制规定和规范措施,在这一点上,倒是很应该同国际接轨。同时,为履行立法和监督职能,推动公共财政从“糊涂账”走向“明白账”,各级人大还需要付出大量艰苦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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