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禁烟难在哪儿
    2008-04-25    本报记者:肖婧 实习生:郑腾川    来源:经济参考报

  [开场白]
    3月24日,北京市政府第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范围若干规定》,该规定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扩大禁烟范围,是大势所趋,但实行起来会不会有一些难度,有没有一些具体的问题要解决和完善。本报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了解社会有关各方都有些什么看法。

商业场所禁烟态势不乐观

  记者对北京市内一些普通消费者经常光顾的中型餐厅进行了走访,大部分受访者对禁烟令抱支持态度,但对遇到阻碍如何应对则没做好充足的准备,并认为目前全面禁烟确实存在很大的阻力。另外,不少餐厅对“禁烟令”即将出台毫不知情。
  记者来到SOGO餐饮层一家西餐厅,门口领位的服务员上前询问:“请问您吸烟吗?我们这边分无烟区和吸烟区。”记者表示不吸烟,服务员就把记者领到了无烟区就餐。记者发现,在吸烟区和无烟区之间以一排绿色植物作为隔离,并在吸烟区的每张餐桌上方装置了换气设备。服务员告诉记者:“不吸烟的顾客大都受不了烟味,尤其是老人、孩子以及孕妇,所以我们设立了无烟区。无论是烟民还是非烟民,对我们这样的无烟区和吸烟区分隔都表示认可和欢迎。”
  晚上6时,正是就餐高峰期,记者来到广安门一家湘菜餐厅,进门后记者对服务员说明,自己对香烟敏感希望在无烟区就餐时,服务员表示没有设立无烟区。当记者问起他们是否知道5月1日起,包括餐厅在内的公共场所将实行“禁烟令”时,服务员均表示从未听说。
  在西城区一家颇具规模、生意火爆的川菜馆餐厅里,记者则看到,用餐的顾客中,有不少吸烟者。尤其是很多男士在酒过三巡之后,习惯性地抽起烟。据该餐厅的负责人对记者说:“谈生意时,顾客基本上都要吸烟。这里禁烟是不现实的,顾客是我们的上帝,他们来这里就餐时我们不能强迫他们不吸烟。”
  华天马凯餐厅的负责人说:“一般我们能做到的,就是把周围对烟味过敏的顾客请到里面的无烟区用餐。”同时,这位负责人表示,自己并未接到任何有关控烟行动的宣传或通知,而且大规模的禁烟在竞争日趋白热化的饮食业几乎是一种冒险行为。
  记者也随机采访了一些消费者,一位四十多岁的烟民坚决反对餐厅禁烟。他对记者说:“几十年的烟龄了,哪能说戒就戒啊。餐馆里都不能抽烟了,我们去哪儿吃饭?上哪儿和客户谈生意?上哪儿跟朋友一起喝酒?”
  而大多数非吸烟人群对餐厅禁烟表示支持与期待。在一家无烟西餐厅里,一位准妈妈说:“自从怀孕后,对空气污染特别敏感,室内空气稍微浑浊就会头晕恶心,在外面吃饭都选择这种无烟餐厅,但目前这种餐厅很少,希望相应法规的出台能让更多的餐厅实现无烟。”
  另外,记者注意到,除少数快餐店外,许多餐厅都在出售香烟,显然,目前在营业观念上,众多商家与“禁烟令”的宗旨还是相悖的。

他山之石,能否攻玉

  美国纽约自2003年3月30日推行禁烟令以来,到本月30日刚好5年。最新统计表明,纽约烟民人数已减少24万。新加入烟民大军的纽约青少年人数持续下降。截至2007年,中小学生中的烟民比例从18%下降至不到10%。
  香港地区也禁烟严格,去年1月1日开始,香港包括餐馆在内的所有公共场所都要说对香烟说“不”。除了在自己的家里,烟民们几乎没有任何的机会掏出烟来,而一个烟头5000港元的严格处罚,也让那些抱有侥幸心理的烟民们望而却步了。

仅仅限制是不够的

  北京市法制办法规处处长张培利称,当执法人员对餐厅进行检查或抽查的时候会调查清楚,餐厅是否尽到了劝阻的义务,以及设置相关标识的义务,如果尽到这些义务将不会被处罚。也有专家建议,大、中型餐厅可以采取分楼层的形式禁烟,或者加强对吸烟区、无烟区隔离设施的设置。
  中国控烟协会会长杨功焕指出,除了一些实际存在的问题,我国的禁烟规定没有惩罚细则,威慑力不大,也加大了公共场所禁烟的难度。相比之下,国外“禁烟令”惩处力度就很明显,相应的收效也较大。杨功焕还提出,像餐厅这样的公共场所应该更人性化一些,可以给客人准备一些香烟替代品,比如糖果、瓜子等,医院也可以增加戒烟门诊开诊次数。
  业内人士表示,目前我国烟民的数量还很庞大,完全照搬国外模式是不可行的,应该在“禁”、“限”的基础上积极进行疏导,避免公众产生消极、抵触的情绪。另外,限制吸烟需要有一系列的配套措施来保障法规的实施,“罚”并不是其惟一手段,更不是目的。法律不是万能的,“一刀切”式的禁烟条例可能因为受到太多人抵触而适得其反。因此,要达到理想的禁烟效果,不但应尽量避免简单、粗暴的执法行为,更要加大禁烟宣传力度,取得民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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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危害
  《2007年中国控制吸烟报告》指出,我国每年死于被动吸烟的人数超过10万。在被动吸烟人群中,82%在家庭中、67%在公共场所、35%在工作场所;女性90%是家庭接触,20岁至59岁男性在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接触二手烟的比例最高。

  禁限
  正因为香烟的巨大危害,各国都开始推行禁烟制度。据记者了解,截至2006年10月,世界上已经有154个国家和地区颁布了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其中爱尔兰是世界上第一个立法规定无烟工作场所的国家。加拿大和美国也通过省或者州级立法措施实现无烟化。香港自2007年1月1日起,绝大部分工作场所和公众场所的室内区域实施禁烟。
  世界卫生组织制定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将于2011年在我国全面实施。这意味着我国要在三年内实现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的承诺。

  反映
  今年1月人民网关于北京扩大禁烟范围的网上调查显示,63.4%的网友赞成扩大禁烟公共场所范围,但同时也有35.6%的人反对,提出“餐厅、通道都不让吸,到哪里吸烟”的疑问。
  (来源:新华社)

背  景

北京扩大禁烟

  10类禁烟公共场所:
  1. 医疗机构的室内区域;
  2. 托儿所、幼儿园;
  3. 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
  4. 高等学校和其他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学区域;
  5. 影剧院、音乐厅、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科技馆、档案馆、少年宫、纪念馆等科教、文化、艺术场所;
  6. 商业、金融业、邮政业和电信业的营业厅;
  7. 公共汽车、出租车、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工具内及其售票厅、室内站台;
  8. 对社会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
  9. 体育馆、健身馆;
  10. 健身场,体育场的比赛区和坐席区。
  除了10类公共场所禁烟外,一些公共场所需要局部设置无烟区。还有一些场所可以专门设置吸烟室或者划定吸烟区。
  今后,设置吸烟区的单位还将通过加强禁止吸烟的宣传教育并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取消吸烟室或者吸烟区。

  限于执法成本不罚个人
  《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范围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中提到,如果市民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且不听劝阻,市和区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可处以50元以下罚款,同时将处罚禁止吸烟公共场所所在单位。但在正式规定中,这一双罚制改成了单罚制,即只处罚后者。但是,单位尽到了劝阻的义务以及设置相关标识的义务,将不会被处罚。

大家谈

病去如抽丝

  吸烟有害,应该禁限。这个道理太昭然了,几乎没有人不赞同。
  吸烟会导致许多疾病,给人的生命健康带来威胁,让生病人经受痛苦,让社会付出大量医疗支出。尤为不能容忍的是,吸烟还会污染环境,让身边的人也无辜地吸收“二手烟”,让更多的人遭到健康上的伤害。
  所以,对吸烟的禁限,是文明社会的大势所趋,不仅很多国家有了这方面的法律规定,还有了国际性的公约。正如中国的老话所说,“移风易俗,善莫大焉”。
  但是,我们又要看到,吸烟作为一种“风”与“俗”,要想真正地“移风易俗”,又不可能是简单地一蹴而就。一些“风俗”,一旦成为一种习惯,成为社会经济、文化、生活方式的一个组成部分,要改变它,并不容易。烟草的种植、烟品的制造、烟税的征收,都涉及到经济利益,不可能一夜之间就被取缔、改造。烟民的吸烟习惯一旦形成,在生活方式中派生了一系列与吸烟相关的文化,与交友、喜庆、谈生意等活动结合到一起,也难以在短期内彻底改变。
  难以改变,不是说不去改变。既然是个有害的行为习惯,我们就应该积极、主动地去改变,但又要有耐心。所谓耐心,一是指要有一个时间上的逐步过程,不可操之过争,一夜建成个罗马;二是指要想办法,要多做工作,做全做细。不仅从法律上作出强制性的禁限规定,也要在舆论、宣传上进一步展开吸烟有害的教育;不仅要有禁限的笼统规定,还要有一些具体可操作的细致办法。最后做到既有效地减少了吸烟,降低了危害,也不至于给社会经济、生活有关方面,如烟草业、餐饮业、商务、生活带来过激的不适应。所谓“病去如抽丝”,耐心地解开百日沉疴,人病如此,社会病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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