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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部门应该摆正自己的位置,是服务于商业,不是管、卡、压商业。应该从服务着手,教育领先,检查督促为主,惩罚为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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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个别现象,有些地方和他们一样,只是还没有反映出来。有的地方还把办公经费和批文件创收挂钩,完成不了不得评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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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收自支?他们哪来的执法权?执法就是罚款吗?在依法治国、建设法治社会的今天,鼓励员工罚款创收能执好法吗?
■ 靠罚款创收扭曲政府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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牺牲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公正性的借执法罚款创收行为,不仅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损害党和政府形象,而且损害了公共权力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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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化的罚款创收何以出现?正是因为以罚款当创收的潜规则在一些地方早已广泛存在,以至于有些人一不小心,就真的把潜规则当成公开的规则了,对这种现象一定要严惩。
■ 公权沦为部门和个人谋利工具这种现象已经由来已久,并且蔓延到很多领域,成为腐败的一种重要形式,急需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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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博士生导师李成言教授分析指出,“通过执法来增加单位和个人‘收入’,其本质是将公权沦为部门和个人谋取利益的工具。执法人员代表着国家和政府来行使执法权,如果执法‘经济化’或‘产业化’,就意味着服务于公共福祉的公权发生了蜕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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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国内一些政府行政机关正出现执法“产业化”的现象。“执法变成部门利益的取款机”,一些地方政府更通过“执法经济”达到发家致富的目的,如山西一个贫困县凭借罚款,盖下1000万元的豪华办公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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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专家早已指出,要纠正执法产业化的现象,必须彻底杜绝各政府部门的“小金库”,建立公共财政制度,把预算外资金全部纳入政府预算控制。 (据新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