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健康是人全面发展的基础,关系千家万户幸福,并强调“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建设医疗保障体系,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和重要内容。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对于完善医疗保障体系、促进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充分认识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意义
建立覆盖城乡的医疗保障体系,需要社会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医疗救助等的协调发展和共同推动。其中,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既十分必要,又十分紧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作用和意义在于: 扩大医疗保障覆盖面。我国医疗保障体系建设面临的一个重要任务是迅速扩容,力争尽快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目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正在全面推进。在这个过程中,社会医疗保险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积极参与社会医疗保险的委托管理,可以分担社会医疗保险的压力,有助于迅速扩大医疗保障覆盖面。同时,社会医疗保险只保障基本医疗需求,大力发展社会补充医疗保险可以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保障需求。 提高医疗保障体系运行效率。通过商业保险机制克服社会医疗保障体系运行效率不高的问题,在国际社会具有普遍性。目前我国社会医疗保障体系运行效率还比较低,限制了其功能的发挥。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充分发挥其专业化经营优势,可以有效提高医疗保障体系的运行效率。 完善医疗保障机制。健康保险涉及第三方,即医疗服务提供者。一般来说,社保机构与医院合作动力不足,议价谈判优势得不到有效发挥,医疗费用风险控制能力也比较弱。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建立医保双方的利益共享机制,有助于解决健康保险发展的风险管理难题。
鼓励和引导商业健康保险发展
近年来,我国健康保险快速发展,但与健康保险的巨大需求相比,与建设医疗保障体系、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发展的空间很大,要做的工作很多。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明确商业健康保险的功能和定位。把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区分开来:在全民健康保障体系中,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由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社会基本医疗保障以外的需求通过灵活多样的商业健康保险予以解决,重点体现个性化和高效率。鼓励企业在自愿和自主的基础上,为职工购买补充商业医疗保险,鼓励个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等。 从政策上支持商业健康保险发展。从国际经验看,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离不开一定的政策支持,特别是在其发展的初级阶段。目前,我国商业保险正处于起步阶段。从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体系的实际需要出发,财政、税务、卫生、社会保障和保险监管等部门应加强沟通协调,大力支持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包括制定相关行业标准、规范市场行为等。 利用市场机制引导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利用宏观调控政策、保险产业政策和国民健康政策等,引导健康保险企业积极参与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特别是积极参与中西部地区医疗保障能力建设,为城市困难群众和广大农民提供医疗保障服务。
履行好健康保险企业的使命与责任
积极参与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是商业健康保险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健康保险企业必须将自身发展与服务社会紧密结合起来,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和企业公民义务,积极参与医疗保障体系建设。 全面提升参与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的能力。把握健康保险发展规律,走专业化经营之路,打造产品精算、风险控制、核保理赔、信息技术等方面的专业化技术优势,满足客户多层次需求的产品与服务的差异化竞争优势,内部管理、成本控制等方面的精细化管理优势,高效决策、执行有力的系统化运营优势等,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保险需求。 加强与地方政府尤其是社保机构的合作。着眼于完善覆盖城乡的医疗保障体系,加强与地方政府尤其是社保机构的合作,坚持保本微利原则,全面参与医疗保障体系建设,重点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城镇居民补充医疗保险、社会补充医疗保险等业务。在迅速扩大覆盖面的同时,着力提高医疗保障体系的运行效率,加大健康保障力度。 与医疗服务机构一起完善新型医疗保障机制。通过契约合作、股权合作等方式,与医疗服务机构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互利合作关系,引入病案管理、预授权、疾病管理、健康服务和社区家庭医生等服务内容,做好大病、慢性病客户的家庭保健及病情监控等服务工作,有效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支出,建立和完善新型医疗保障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