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稳定物价的主要做法与经验值得借鉴
    2008-02-01    宋养琰 宋洁尘    来源:经济参考报

    中国古话说:“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当前物价上涨是全球性现象,原因错综复杂。各国为稳定物价,都采取了一些积极有效的措施。
  2007年,俄罗斯、南非、阿根廷、越南、印度尼西亚、印度和我国的消费品价格指数涨幅都超过了5%;美国、德国、英国、法国、意大利等国的消费价格指数涨幅均在2%-4%之间。一些专家认为,美国2007年调整燃料乙醇政策、改变玉米消费结构、大幅度减少农产品出口等政策,是造成世界食品价格上升的重要原因。多数观察家认为,国际市场上的石油、粮食、食用油及铁矿石等大宗商品价格的上涨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如世界经济持续增长、全球流动性大量过剩、美元贬值、欧佩克限产、国际投机资金炒作等行为,都是引发全球性物价上涨的因素。还有环境恶化,地球变暖,自然灾害频发,由此造成主要农作物如小麦、大米、豆类等在一些地区大幅度减产,也是世界食品价格上升的重要成因。
  为了有效遏制当前我国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快速上涨势头,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措施。我们也收集和整理了其他国家目前为稳定物价的一些做法及其经验,以供有关部门在制定稳定物价政策时参考和借鉴。

日本以独特的农产品流通体制稳定物价

  日本一直是世界上零售物价最稳定的国家之一,其稳定物价的成功做法:一是高度重视生活必需品供给的稳定。日本提出,确保市场上生活必需品的供给,对于物价总水平的稳定具有决定性的意义。以蔬菜为例,蔬菜等鲜活农产品的生产和供给状况极易受气候影响,价格波动的频度和幅度远大于其他生活必需品。因此,日本的各种经济组织,一方面指导蔬菜等农产品的生产和上市有计划地进行,另一方面,当出现菜价一定程度或大幅度上升时,“稳定蔬菜供给基金”等组织,根据市场的有效需要,不失时机地向市场增投蔬菜,扩大供应,保证需求,从而平抑菜价。二是政府紧握流通的批发环节,调控生产和市场,稳定物价。在日本,农产品批发业主要是经营粮食、蔬菜、果品的批发。农产品批发的主要组织形式是各类农产品批发市场。考虑到分散交易很难看准市场的动态和价格变动的走向,只有当众多的交易对象聚集在一起时,才能通过“供求竞争”形成合理的价格。因此,政府高度重视并充分利用批发市场的作用,促进流通, 调节供求,稳定物价。为此,大藏省和东京都联合出资兴建农产品中央批发市场,以便于政府对东京整体市场进行有效监督和调控,并促市场的繁荣,进而为稳定物价奠定坚实的基础。三是建立、健全有效的统计和信息系统,及时公开经济信息,引导消费,稳定物价。日本不仅把统计和信息系统作为制定政策的重要依据,而且把及时公开经济信息作为强化民众监督、防止“搭车涨价”和不正当竞争的手段加以运用,尽可能迅速地向国民提供有关商品供求、价格变动的正确信息,引导消费者保持合理的消费行为,防止因抢购、囤积等不正当的行为引起物价上涨。在经济企划厅物价局设置“物价热线电话”,倾听消费者对物价的意见和建议,接受消费者的投诉,解答消费者的咨询等。可靠信息、有效传递,是稳定民心进而稳定物价不可或缺的环节。

法国采取“目标价格”稳定物价

  法国的物价能够保持基本稳定或小幅度增长,也与政府的管理政策直接相关。法国政府力求在商品供与求这两个不断变化的因素之间力求大体平衡,使生产者和消费者都能接受。其中干预的重要手段之一,是建立以“目标价格”为中心,配以不同类型辅助价格及其体系,避免市场物价无序地上扬或下滑。目标价格是指一种产品在按计划规定的若干年以后所要达到的价格,此价格与产量目标联系在一起,通过调高或调低来控制产品产量的增加或减少,产品产量的增加或减少反过来又对稳定物价起积极作用。政府除了在价格上做宏观调控外,还在税收等方面也采取一些必要措施,保持物价的基本稳定。

意大利以“协议价格”和“福利价格”调控物价

  意大利则采取“协议价格”对某些特殊产品价格实施干预。意大利对作为主食的面包实行了长达47年的价格干预,因为面包对大部分食品价格的影响比较大,又与人民群众的生活密切相关。政府与面包生产企业协商制定“协议价格”,协议价格确定之后,企业不能自行变动。协议价格并不会导致面包生产者无利可图,因为在制定面包协议价格时,已经考虑了工资、设备折旧和维修、保险费和租金、燃料、辅助材料和动力费用、包装和运输费用,此外还加上了贷款利息、税金和企业赢利等因素。
  另外,意大利的一些国有企业的商品和劳务还实行“福利价格”。“福利价格”顾名思义是在价格之中有以政府补贴为内容的“福利”。这种价格,在欧盟市场上比较普遍,它对稳定物价、促进消费有一定的作用,但“福利价格”不一定有利于发展生产,因为它对生产者缺乏激励机制。

比利时实行“最高价格制度”以稳定物价

  比利时对牛奶、面包、面粉等生活必需品零售价格,采取严格和有效的监控措施,其中主要包括国家规定的“最高限价”。企业可以在此价格限度下竞争,但不容越线。考虑到这些商品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又分散在众多的网点经营,如果只控制源头,则效果不佳。“最高限价”由生产企业、零售商、批发商、消费者、工会及政府经济部等几方面代表组成的价格委员会根据市场因素和消费者的承受能力来制定。“最高限价”一旦形成,具有法纪效应,不能违反。

俄罗斯采取干预和冻结价格等措施,治理通货膨胀

  在此轮物价上涨中,俄罗斯的通胀压力最大,2007年10月消费品价格指数同比增幅达10.8%,年内通货膨胀率超过11%。因此,俄罗斯采取多管齐下政策,抑制物价上涨。一是利用提高贷款或再贷款利率、增加黄金储备等金融手段缓解通胀压力。提高贷款或再贷款利率,减少流通中的货币流通量,是遏制物价上涨的重要措施。二是通过进出口调节,提高或降低部分产品税率,增加本国市场供应。俄罗斯最近把小麦和大麦出口关税由零分别调高至10%和30%,有效期至2008年4月30日;把奶制品、蔬菜和所有食用油进口关税由15%降为5%,有效期6个月;为了增加和保证市场供应,有限度地开放部分商品进口,如批准从中国4家企业进口兔肉,从美国18家企业进口牛肉,从巴西、匈牙利、德国和澳大利亚进口肉制品等。三是实施直接的价格干预。俄罗斯政府日前宣布,已准备好150万吨小麦,择机投放市场,平抑小麦价格,并支持国内30家大型食品生产销售企业签署了食品价格冻结协议,把6种食品价格(小麦面包、黑麦面包、牛奶、酸奶、葵花籽油和鸡蛋)冻结在2007年10月15日的水平上,有效期至2008年1月31日。四是对低收入弱势群体发放食品补贴。俄罗斯政府宣布,从2007年12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金标准每月提高300卢布,2008年8月1日起,再提高234卢布。五是加大了对价格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俄罗斯政府对40多家涉嫌“蓄意串通涨价”的企业进行了调查,除处以数十万至数千万的“不诚信罚款”外,并对相关企业提起诉讼。

其他国家为稳定物价所采取的一些特色措施

  英国:实行由英格兰银行独立决定利率,采取渐进式加息的货币政策,遏制通货膨胀。同时,2007年对公共部门的薪资上升施压,希望其总体上升符合2%的通胀目标。

  巴西:实行“家庭津贴计划”,本着“以金钱换行动”的原则,对送子女上学和参加体检的贫困家庭给予每月10至50美元的补贴。提倡政府和低收入群体订立“社会契约”,变减贫工作中政府单一责任为政府和受惠的低收入群体的共同责任,将减贫同培育减贫能力结合起来,潜在地培育社会资本和人力资本,增强低收入群体承受物价上涨的能力。

  韩国:实行物价平衡关税,即通过调节关税可以保证特定商品的稳定供应,防止物价大幅波动,从而保护生产者与消费者的利益。其中具有代表性的季节关税,季节关税主要用于调节一些因进口价格随季节变化而波动较大的农产品等的进口。

  新加坡:新加坡职工总会,这个既是群众团体又是企业的独特机构,在平抑市场物价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新加坡职工总会为了保证合作社的商品,特别是有关民生的一些商品的价格(进货价格)低于其他商业企业的价格,他们采取了建立进口商品配送中心等一系列措施,确保对其他零售商随意提价起到有力的牵制作用。

  此外,还有一些国家采取控制燃油价格和公共事业收费等措施来抑制物价上涨的蔓延。

(作者单位:中国社科院经济所)

  相关稿件
· 临时价格干预让稳定物价可预期 2008-01-21
· 奥运“稳定物价” 体现民生根本 2008-01-21
· 稳定物价仍是货币政策中心任务 2007-11-12
· 苏宁表示:央行将打响稳定物价“保卫战” 2007-08-30
· 沪苏浙打出稳定物价组合拳 2007-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