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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几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重大战略的推动下,农村市场作为我国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得到了又好又快的发展:农村商品流通规模进一步扩大;农村市场的市场类型、业态布局、交易方式、流通渠道等加快调整和优化;现代流通方式快速延伸,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步伐加快;市场和流通对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引导、带动作用更为突出。刚刚结束的党的十七大再次强调要坚持科学发展观,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商务流通部门要客观分析影响农村市场发展的主要因素,密切关注国内外市场动态,把握流通产业发展的趋势特征,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推动我国农村市场发展再上新台阶。
流通产业的国际化与现代化
20世纪70年代以后,随着经济全球化、区域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和社会分工的深化,流通产业“跨国界、无边界”趋势日益明显。以跨国公司为载体,以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为手段,以超市、便利店、购物中心等各种商业业态为网点快速发展起来的国际化大流通,推动了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市场相互影响、相互融合。 在我国加入WTO前三年里,外资零售商主要致力于在一、二线城市布点,以2005年为临界点,我国在分销服务方面所享受的过渡期基本结束。2006年12月11日,我国开放佣金代理服务和批发服务(盐和烟草除外),允许外商从事化肥、成品油和原油的分销业务。化肥市场的放开,标志着我国农资市场后过渡期正式到来。我国农资市场巨大,其中化肥的产销量世界第一。广阔的农资市场吸引着国际农资经营企业,国外农资经营企业的进入,对我国农资经营企业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其先进的经营方式、经营理念和经营规范,对于提升我国农资企业的竞争力有着积极意义,也必然会给未来的农资市场带来更大变数。
农业的扩大开放
我国是人口多、资源少的农业大国,也是农产品出口大国和进口大国,进一步扩大开放,充分利用国际市场和国际资源,是推动解决三农问题的有效途径。 从2005年起,我国农业在加入WTO谈判中争取到的过渡期基本结束,进入WTO后过渡期,农产品关税降至承诺的终点,即由加入WTO前2001年的23.2%,降至2005年的15.35%,已经远远低于世界农产品平均关税62%的水平,成为世界上农产品关税总水平最低的国家之一。进入WTO后过渡期,关税和进口关税配额对我国农产品的保护作用已经比较小,另一方面,我国自加入WTO起,就取消了农产品出口补贴,并承诺将国内支持中的黄箱补贴限制在8.5%以内,低于其他发展中国家的水平,我国农产品市场开放已经高度开放,农产品面临的国际竞争日益激烈。国际市场的变化对国内市场的影响在不断加深,国内市场对国际市场变化的反应越来越灵敏。 综合考察我国的人口总量和结构性变化、收入增长、市场机制,总结我国加入WTO后农业发展情况,扩大开放不会对我国农业经济安全产生实质性危害。在遵守规则和承担义务的同时,我国的经济发展空间加大。在多边贸易框架下,我国享受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以及其他成员国给予我国的市场准入政策,我国农业和农村市场同样可以受惠。
农民收入的增长变化
近年农村综合改革逐步深化,支农惠农政策不断加强,从而使农民收入结构和水平发生了很大变化,2004-2006年,我国农民收入实现连续三年增长达6%以上。2007年前三个季度,农民人均现金收入3321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4.8%,高于2006年同期3.4个百分点。 2006年我国正式废止了《农业税条例》,取消了“三提五统”和农村教育集资及各种不合理的收费。2006年中央拨付对农民的粮食“直补”资金142亿元,新增农业生产资料综合直补资金125亿元,良种补贴资金40.7亿元。2007年中央财政安排用于“三农”的资金为3,917亿元,比2006年增加520亿元。此外,2007年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80%以上的县(市、区),中央财政安排补助资金101亿元,比2006年增加58亿元,同时,我国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学杂费开始全免。所有这些都实质性地减轻了农民的负担,提高了他们的购买力。 与此同时,国家有关部门将逐步解决农民工工资偏低的问题,建立并完善防止工资拖欠的法规和机制,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的工资收入和生活水平将稳定提高。各级政府按照中央提出的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意见,加大了对广大进城务工农民(据统计目前约有1.2亿人)的保障,提高了进城务工农民的工资性收入。另外,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和民工潮的涌现,城镇周边和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民通过出租房屋、土地等,财产收入也保持了较快的增长。
城镇化的推进
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到2010年我国城镇化率达到47%。这预示着最近几年内,我国城镇化将以年均0.8个百分点的速度增长。农村城镇化事关整个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事关农村经济结构的转换和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对农村市场的开拓更具有极其重要的影响。 适度、合理的城镇化将带来人口集聚、以商贸业为核心的服务业的发展、市场的集中与活跃。这种效应已为1996年以来我国城镇化的实践验证。如果2010年中国城镇化率达到既定目标,我国农村地区的产业结构、居民的收入与消费水平、商业设施的建设、商业网点的布局、市场体系的整体框架,都将发生很大变化。在产业方面,城镇化有利于形成“农业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产品流通企业-农业服务性企业”的农村新型产业结构。在扩大需求与市场方面,研究表明每1%的农业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业,将使GDP增加0.50-0.85%;每1%的农村人口转移到城镇,将使全国居民消费额提高0.19-0.34%,城镇化将收到“反弹琵琶”的作用,即只有减少农民,才能致富农民,才能带动农村需求。
在城镇化和开拓农村市场过程中,小城镇将扮演重要角色。这些小城镇一般人口集聚,交通便利,是本地商流、物流的重要节点,发挥着传递市场信息、引领周围乡村居民生产与消费的重要作用。 我国目前有大量分散的自然村、行政村,而小城镇无论从数量上、功能上都是很好的现代农村市场建设的抓手。未来小城镇在中国农村市场、农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凸显。以零售业为例,由于中国的一、二线大城市商业网点已经饱和,流通企业在着力开拓三、四线城市的同时,已经将小城镇作为网络向下延伸的主阵地。这种新现象将会影响我国农村商业网点的布局和农村市场的发展走向。
(作者单位:商务部研究院流通战略研究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