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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27 本报记者:呼涛 顾瑞珍 来源:经济参考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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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轰”的一声巨响,一团火光夹着浓烟从“吉林省九台市丙烯腈有限公司”升腾而起。四五声爆炸声连响后,10吨剧毒化学品丙烯腈进入松花江支流“饮马河”,污染带向下游流动…… 就在2005年11月松花江重大水污染事件过后整整两年之际,一场牵动人心的“跨界突发水污染事件”再次将众人聚集在这场应急事件处置现场——由国家环保总局组织吉林、黑龙江省环保局和长春市人民政府于26日举行的“松花江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现场。 记者在演练现场看到,“事故”发生后,企业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全厂紧急停产并组织救援抢险,同时马上将情况报告相关部门。消防车呼啸而至,迅速控制火势;120急救车、环保监测车随后赶到。身着防化服、戴着防毒面具的环保人员拿着专用的环保监测设备,进入“事故”现场检测大气数据。 虽然企业现场大火被扑灭,但由于企业应急管道“意外破损”,“污染物随大量冲洗水进入松花江一级支流饮马河”,“使这一安全事故演变为环境污染事故”。 吉林省、长春市环保部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并派监测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对“事故”处置进行指导。环保部门在做好跟踪监测的同时,与相关部门采取构筑活性炭吸附坝等措施进行处置。 在演练现场,置身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指挥人员、工作人员有条不紊地工作着。指挥人员从风险源数据库中调出发生爆炸的“九台市丙烯腈有限公司”基本状况、位置和排污设施布局图。 GIS显示屏幕上显示:由环境监测人员、专家组成的调查、取样快速反应部队赶赴现场;为防止污染带对下游江段甚至跨界河流造成影响,交通、水利、环保、气象等部门会商决定,在即将到来的强降雨前,紧急采取筑活性坝的方式吸附污染物…… 在参与“作战”的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配合下,水污染、居民饮水均得到妥善处置。经过采取有效措施,成功避免饮用水环境安全事件和跨省污染事件,防止了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 “事故”处置中,吉林省环保局及时向下游黑龙江省环保局通报情况,黑龙江省环保局启动了应急预案,开展预警监测工作。长春市政府、黑龙江省环保局还举行了四次新闻发布会,将污染情况和处置措施及时通报给沿岸群众,环保总局通过外交途径向俄方通报了事件及我采取的应对措施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 当“演练结束”的指令从国家环保总局下达,黑龙江省环保局副局长富亚峰放下电话,向参加演练的各部门负责人挥手致谢。在演练中担任黑龙江省环保局应急事件总指挥的富亚峰说,“2005年松花江水污染事件给环保部门和全社会留下了太深刻的记忆,应急事件演练让我们得以吸取经验教训,力争把应急事件给百姓和社会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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