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景观灯引发争议
    2007-06-13    新华社记者:王炳坤    来源:经济参考报
    由于在主干道两侧安装多光源景观灯,辽宁省鞍山市城建部门正在经受一场争议。有人认为景观灯可以为城市带来美景,提升城市形象,有人则提出多光源景观灯功率较大,其单一的“造景”功能造成资源浪费。
    此次引发争议的多光源景观灯安装于鞍山市内两条主干道上。记者近日前往鞍山采访,在进入市区的千山路两侧就能看到景观灯,它们间隔安在路灯中间,每隔大约70米就有一盏。在胜利路两侧,同样能看到一种每盏拥有20多个灯泡的景观灯。建设部门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安装这种景观路灯要格外谨慎,首先,它拥有几十个灯泡的光源,耗电量较大;其次,与路灯的往下照明不一样,景观灯光线向上,可能带来光污染。
    鞍山市铁东区居民李大爷告诉记者,这种景观灯亮起来时让城市增色不少,但是他担心,道路两侧已经有路灯了,再安装这种灯具算不算浪费?如果碰到夏季用电高峰期,这种多光源灯会不会“与民争电”呢?
    其实,对于鞍山市城建部门来说,也曾为这些问题颇费脑筋。鞍山市城建局局长廉长清介绍说,鞍山作为全国优秀旅游城市,每年接待海内外游客数十万人次,如果没有良好的形象,旅游魅力会大打折扣。加上去年5月底鞍山承办全国森林旅游博览会,城管部门为此安装了350多盏景观灯。
    鞍山市路灯管理处处长于学永说,在城市形象和节能上如何取舍,一直是路灯管理的重点。去年7月,建设部下发通知,要求各城市不得再在城区主干道大范围使用多光源装饰性庭园灯,景观照明禁用高亮度高能耗灯具。“鞍山市也适时调整照明思路。”于学永介绍说,这批景观灯除了安装时全部选用节能灯泡外,去年8月,鞍山市建委还要求景观灯只能在节假日点亮,平时不得使用。不久前,鞍山市在道路改造时还将部分景观灯撤下,用于新建公园的景观照明。
    鞍山市政府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辽宁科技大学教授程国彬认为,随着日前国务院发布一系列文件规范能耗标准,节能降耗会持续成为人们关注的重点。传统耗能领域应将树立节能理念与加强节能管理、应用节能技术相结合,从而在社会发展和资源节约上寻找平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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