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
2007年1月27日上午,北京翠明庄宾馆,由全国工商联直属会员商会、中国社科院民营经济研究中心和中华工商时报共同主办、以“行业商会在推进民营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为会议主题的双月座谈会在这里召开。来自中国社科院、中国人民大学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全国工商联有关领导和全国工商联现有的25家直属商会中的部分商会代表出席了会议。
与会的工商界人士结合商会工作的实践,总结出商会在民营经济发展中的几个基本作用。第一,是服务功能。中国民营经济在自发的、逐步的成长过程当中,很需要信息、很需要维权、很需要市场、很需要法律等方面的服务,在整个国家社会还没有完全配套的情况之下,用商会的组织形式可以起到有效服务的作用。第二,是组织功能。用商会这种适合于市场经济的形式,把一些分散的、弱小的公司、企业组织起来,这个功能是商会特有的。第三,是引导功能。民营经济的发展如何更加符合社会发展、符合人民利益,需要积极引导。第四,可以称之为桥梁功能。民营经济和政府之间、民营经济和工商联之间、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之间、民营经济组织和国际市场之间需要这样的桥梁。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