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向再分配背离社会公平
    2007-01-23    赵人伟    来源:北京日报

    在目前学术界对收入分配问题的讨论中,人们关注的焦点是如何克服收入差距过大和贫富悬殊的问题。要解决这个问题,就涉及到克服再分配中的“抽瘦补肥”或“逆向再分配”的问题。通俗地说,再分配就是“抽肥补瘦”。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收入的初次分配主要是通过市场机制来进行的,而市场机制往往发生重激励轻公平的问题。
    因此,政府就需要通过税收和转移支付(包括补贴)等手段让收入从富人手中转移到穷人手中,以便在维护激励的前提下实现社会的公平与和谐。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往往会发生同再分配的初衷相违背的情况,即通过政府的再分配并没有达到较好地“抽肥补瘦”的目标,反而出现了“抽瘦补肥”的情况。这种情况在经济学上就称之为“逆向再分配”。在现实经济生活中,逆向再分配的实例很多。其中最明显的实例是城乡之间的逆向再分配。我国城市居民和乡村居民收入的差距在改革开放初期是2.5:1,已经比其他发展中国家要大出一截。经过二十多年,城乡收入的差距扩大到3.3:1。
    城乡收入差距这么大虽然同二元经济结构有关,但也同长期以来的“逆向再分配”政策有关。从计划经济时代以来,我们对农村实行的是净税收的政策,而对城市实行的是净补贴的政策。尽管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这种政策有所松动和改变,但要从根本上改变这种状况还需一番时日。
    “逆向再分配”不仅存在于城乡之间,而且也存在于城市内部。举一个小小的例子来说,像目前的一些城市,冬季取暖的补贴就存在着逆向再分配的问题。众所周知,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的住房改革中,原来的公房逐步地卖给个人,变成房改房或个人的财产。在这里,我们暂且不说住房改革中产生的收入分配差距和财产分布差距扩大的问题,而只谈住房改革以后仍然保留的取暖补贴问题。由于住房改革中有一部分职工没有达标,而另一部分职工则超标。然而,住房改革以来的一个长时期内,绝大多数取暖仍然是沿用计划经济时代形成的免费供给的办法。于是就产生了这样一个结果:谁的住房超标,谁的取暖补贴也相应地超标;谁的住房没有达标,谁的取暖补贴也相应地没有达标。这一结果表明,取暖补贴产生了逆向再分配的问题,即住房没有达标的人应该得到的取暖补贴中的一部分通过政府的再分配功能(在这里是补贴功能)转移到住房超标的人手里了。可见,在人人享受取暖免费供应的情况下,实际上发生了收入从相对低的人手里转移到收入相对高的人手里了。这不是违背了实物补贴的初衷(抽肥补瘦)、变成了逆向再分配(抽瘦补肥)吗?
    应该说,在逆向再分配问题上,这仅仅是一个小小的实例。但是,就连这么一件小事,改革起来也是很不容易的。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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