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对于房屋成本能否公开的讨论,起因于广东省建设厅给省人大代表建议的一份回复。针对代表提出公开房屋成本价的意见,广东省建设厅明确表示:这种做法容易造成对企业商业秘密的侵犯和对公平竞争环境的影响。
广东省建设厅在“否决”人大代表建议时的论证出发点,引起人们激烈的争议。本报为此展开讨论并采访了一些相关人士。
网友之声网友热议:房地产成本该不该公布
大家谈还消费者知情权
求助法律是理性之路
记者调查开发商无义务 政府有责任
行贿入成本
社会咋和谐
背景链接
起因
广东省人大代表向广东省建设厅提交一份议案,提议向消费者公布房地产成本。
代表们引用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关于消费者“知情权”作为建议的法律依据。在“买房对于一个家庭来说已经是一个非常沉重的负担”的情况下,应当通过公开房价成本的方式,确保市民的知情权。建议提出,在公开房屋成本时,政府应制定条例,要求开发商在申领预售许可证时,向房管局申报房屋成本价,通过行政单位审核审批后才能发放预售许可证;同时,已经领取预售许可证的房屋,房屋交易中心应将房管局审批的成本价对外公布,任何人都可查询。
广东省建设厅在对人大代表建议的答复中表示,公布房屋成本这一做法是违背市场经济原则的。在市场经济下,决定价格的因素主要是供求关系而不是成本,开发商有根据市场需求以及房屋质量好坏、配套设施是否完善、档次定位等情况确定销售价格的自主权。对商品住房成本价进行公开,或者公开的内容和程度把握不好,容易造成对企业商业秘密的侵犯和对公平竞争环境的影响。
相关资料
(一) 关于成本
8月上旬,新华视点记者在调研中获取了一份福州市有关部门测算的当地部分地块商品房价格成本对照表,在所列的23个楼盘成本目录中,商品房开发成本从每平方米1636元至3094元不等;销售均价从每平方米2500元至5500元不等。经测算,开发商的利润率平均约50%,最低的约为20%,最高的超过90%。其中利润率超过50%的楼盘有10个,呈现出楼盘越高档,利润率越高的基本特点。
《上海证券报》9月27日报道,杭州一位房产业内人士透露的一份房产开发成本清单显示,该项目开发商共赚取了5.8亿元的毛利润,相对于6亿元的成本来说,回报率近100%。这则报道还披露了上海和杭州的两个楼盘开发成本和利润,其毛利回报率均极为可观。
(二) 政策法规
我国价格法明确规定,企业自主定价需要以成本为基础定价,经营者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牟取暴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