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不应靠政府唱独角戏
    2010-08-18    作者:左小蕾    来源:中国证券报

    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资金规模很大,仅靠政府的财政预算是力不从心的,靠地方政府土地财政,保障性住房的“保障”性质可能打折扣。政府财政与社会资本结合建设保障性住房是非常重要的。实际上,美国出现过两次较大的房地产危机,一次发生在上世纪80年代,一次是近期的次贷危机。第一次美国政府希望通过建立“两房”这样的政府机构,以政府为主解决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最后以失败告终。次级抵押贷款是希望通过市场化的方式解决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不但失败还引发全球危机。所以,政府政策与民间资本的结合可能才是解决之道。
  首先,中央政府可用转移支付的方式,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投入。把保障性住房建设纳入支持收入分配机制改革的范畴。其次,地方政府可以通过土地入股,用保障性住房补偿被征用的土地的方式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第三,鼓励银行制定适合保障性住房购买群体的信贷产品;第四,把保障性住房的价格定在可获得资本的社会平均利润的水平,鼓励开发商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
  此外,政府应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制度。比如,保障性住房的二手房市场,应该是业主与政府之间的交易。业主售房时要补齐政府持股部分的价格。放弃保障性住房者,应该按照一套房购房者对待。保障性住房资格认定,以及农民工在农村的宅基地没有流转之前,只能享受廉租房的管理规则等等,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发展是最重要的保证。新加坡政府的住房政策和措施应该有借鉴意义。
  数据显示,中国内地可使用的人均土地资源比香港和日本还少,内地应该鼓励“安居乐业”的生活观念,不适合鼓励少数人拥有多套房产,很多人倾终生所有也只能“望屋莫急”的分化,拉大收入差距,资源严重错配。保障性住房应该是“安居乐业”工程重要的一部分。
  居住支出是收入中一个重要部分。提供合理价格的保障性住房,可以释放被高房价“绑架”的支出,等于增加了一般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去年房屋月供比上升到70%-80%,大城市超过100%。如果一般收入群体收入的80%要支付房屋消费,而且在收入增长远远跟不上房价上涨的态势下,人们会减少当期的其他消费,拼命加大居住支出来锁定当期的房价。居住消费支出都是以数十年计算的,也就意味着消费支付能力要被锁定数十年。高房价无疑吞噬了大部分收入,打压了消费增长的空间。所以政府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投入,至少建立一个相对稳定的预期,减少一般居住性需求的支出,极大地提升一般居民的可支配收入,释放出巨大的被居住需求套住的当期消费支出能力,对推动消费增长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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