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须走出四大误区
    2010-08-13    作者:邓海平    来源:经济参考报

    在调查中,笔者发现一些投保人的保险消费观明显存在误区。有些人认为投保期间自己没出险,没能获得赔付,就是“吃亏了”,其实保险重在对未知风险的防范,在于化解风险。
  保险理财专家分析认为,不同的人生阶段,需要用不同的保险产品来安排保障。通过调查,笔者发现投保人在保险消费方面亟需走出以下四大误区。

  误区之一:不出险等于白买了保险

  大多数人认为买了保险,如果平安无事就应返还保费,而没有保费返还总有一种吃亏的感觉。其实,买保险是防万一,不出险最好。有了保险,随时都处在保险保障之下。不出事,我为人人;出了事,人人为我,这就是保险的作用。所以大可不必去计算怎样去买保险不吃亏,或者说怎样买“合算”,只有你购买的险种最适合你,对你来说才是最好的。比如市面上有一款个人住院医疗保险,年支付保费1171.77元,每年可享受34.725万元医疗保障。如此低保费、高保障、无返还,你不会也觉得很“亏”吧?

  误区之二:投保均能获得保障

  保险的保障范围跟我们想象的并不一样。比如保险公司愿意赔的“重大疾病”和我们生活中真正的“重大疾病”就不是一个概念,许多疾病都是在其免责范围之内的。但很多人购买保险时,对所购买保险的内容了解并不多,甚至是在保险代理人、营销员和亲朋好友的鼓励下购买的。对于哪些险种适合,哪些险种不适合,没弄清楚就稀里糊涂地投保了。过后发现所购买的险种并不适合自己,这时如果进行退保,就要承担一定的退保损失,从而陷入两难的境地。

  误区之三:投保金额越多保障越多

  通常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时,如果选择的保险金额越大,就必须为此缴纳更多的保险费。在财产保险中,如果投保金额超过了被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也就是所谓超额保险,发生损失时保险公司只按实际价值而不是保险金额进行赔偿。因此在财产保险中选择过高的保险金额是没有意义的,但选择的保险金额也不应该低于财产的实际价值,否则保险公司只会按保额与实际价值的比例赔偿,被保险人也就得不到充分保障,因此投保财产保险时应当按照财产的实际价值来确定保险金额。在人寿保险中,由于人的生命或身体的价值不能用金钱来衡量,因而不存在超额保险的问题,因此,选择寿险保额时,既要考虑到充分保障,也要考虑到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如果日后因无力继续缴纳保险费而不得不退保,那是很不合算的。

  误区之四:重复投保等于双保险

  有投保人认为,在A、B两家保险公司分别购买保额各10万元的医疗费用型保险,一旦患病,可以得到双重赔偿。但事实上,理赔取决于实际花费,如果一共花费10万元的费用,即使重复投保额度达到了20万元,最终也只能获得最高10万元的赔付。所谓费用型保险,是指保险公司根据合同中规定的比例,按照投保人在医疗过程中所花费诊疗费和合理医药费的总额来进行赔付,所以即便买了同类型的多份保单,得到的理赔也不会超过自己实际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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