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五毛燃油附加只是纠偏之始
    2010-07-22        来源:新快报
    新快报今日报道,广州物价局在新闻通稿中表示,车用LPG价格将从8月1日起由4.05元/升调至3.64元/升,的士燃油附加也将调回至1元。
  从物价局之前的表述可以推断,LPG和的士燃油附加在8月降价,都只是遵循了例行程序。不过,鉴于此次调价是在LPG价格饱受非议的舆论背景下宣布的,我们仍然愿意视之为物价部门对民意的一次积极回应,以及对之前不合理涨价的一次纠偏。
  根据连日来新快报报道的舆论焦点,以及物价局、市交委等部门的回应,我们认为车用LPG涨价争论到目前为止仍有这样几个亟待澄清的疑团:
  其一,LPG涨价远超政府指导价的事实被曝光之后,市交委有关负责人解释称,在现实的定价规则中,物价局“6%的毛利率”的规定或已不存在,而是在进货成本上直接加上722元/吨。针对市交委的说法,物价局有关负责人昨天明确告诉新快报记者“LPG价格毛利率一直是按照6%的标准来核算的”。两大部门的表述如此针锋相对,究竟是民众的错觉还是行政部门之间的玩笑,这需要有令人信服的释疑。
  另外,在一个如此事关重大的公共品定价上,作为政府两大职能部门的其中之一竟然存在事实性的认知错误,这不是失职是什么,不是天大的笑话又是什么?
  再者,即便物价局如此澄清定价策略没有变,又当如何解释此前涨价远超政府指导价的事实?LPG的不合理涨价会影响到每一个市民的生活成本,产生的效果相当于直接从他们口袋里多掏钱,民众不可能接受一个看似斩钉截铁却又不知其所以然的解释。
  其二,根据物价局之前的表述,LPG价格调整会每月进行一次,而本该在7月实现的调价为何拖延至8月?物价局在通稿中解释,由于考虑到每月1日调价的惯例,4.05元/升的价格将顺延至7月31日。物价局为了自己的惯例却不惜拖延调价的日期,这直接导致7月整整一个月没有调价,这算不算是违背了“每月调价一次”的惯例呢?
  还有,6月调价是在20日不在1日又算不算是物价部门主动违背了自己“月初调价”的惯例呢?另外,LPG气站因为物价局“惯例”多赚的钱,是不是应该按照公共品“保本和微利”的惯例吐出来呢?如果物价部门的惯例是可以这样选择性利用,甚至想怎么用就怎么用,那么这个“惯例”就不是什么惯例,恐怕是一种武器,一种专门用来敲消费者竹杠的武器。
  其三,物价局在通稿中表示,2007年、2008年长达18个月的时间里,供气商一直保持亏损,市财政补贴了80%,未予全额补贴,所以,2009年LPG价格全年过高是为了补贴供气商历史价格的倒挂。且不论政府擅自动用纳税人的钱补贴企业是否存在行政违规之嫌,单就这里所陈述的事实便值得怀疑。
  经新快报记者调查,以燃气行业的盈利能力和平均利润来说,LPG经营企业亏损的可能性很小,而且据业内人士称也未见什么亏损迹象,有一种可能是公司负债率较高。是否真的亏损,不是物价局的一面之词就可以定论的,即便亏损是否需要这样的方式进行补贴,更是值得商榷的,政府的补贴有没有为供气商的负债率埋单,在真相大白之前也不是没有可能的。
  这一切都需要主政部门拿出具体可信的证据洗清自身的违规嫌疑。LPG和的士燃油附加的调价只是整体性纠偏的开始,主政部门是否具备更大的诚意和勇气面对公众的质疑,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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