溢价出让成熟国资 给地方融资出路
    2010-07-21    作者:刘纪鹏    来源:中国证券报

    为摆脱金融危机,地方政府实行积极的扩大内需的政策,巨大成功有目共睹。当然,地方融资平台在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也遇到了现金流的困难。但那种将地方融资平台的现金流问题作为批评宏观政策的突破口的倾向,值得高度警惕。而为了丰裕地方融资平台的现金流,地方政府需要打开思路。
  笔者以为,将地方经营平台已在经营运作的老的国有资产转让给民间资本,进而形成现金流来支持新上马的城市基础建设项目,不失为当前应对地方融资平台现金流紧张问题的一种可以考虑的选择。这是因为,随着近年新国资政策的推出,地方政府越来越重视国有资本的培植和国有资本经营平台的建立,特别是在新上马的项目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由国有资本担纲,并形成了优质的国有资产。随着经济发展、投资项目的成熟,这些国有资产的质量会越来越高,从而拥有市场吸引力,能吸引民间资本的兴趣。
  这个办法的优点在于:第一,老的国有资产已具备了一定的成熟度和盈利能力,是地方政府稳定的财税来源。这部分资产转让给民营资本,由于资产质量较好,可以卖出好价钱,而资产所有权的转让,并不影响其地方优质税收。第二,可以想见,对质量确实较好、盈利能力确实较高的资产,民营企业也乐得其成,愿意出价购买。第三,通过这一转让过程,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将能获取较大量的现金流支撑,能延续近年新上项目投资。这样,就可以把简单依托银行贷款支撑地方融资平台新上基建项目的方式,转变为通过溢价转让成熟国有资产于民营资本,从社会上充足的民间资金中获取现金流支撑新项目的建设,待这些新项目培育发展成型后,再争取溢价转让、实现产权多元化。这样做,既维持了对扩大内需过程中地方融资平台现金流需求的支撑,又能获取现金流支持新建项目,为之后形成成熟的国有资本溢价卖出,获取更大利润,为发展地方经济提供条件。
  当前,正是溢价出让各地成熟国有资产的好时期。上市国有资产可以通过资本市场的转持,非上市资产、具有垄断性质的国有企业,可向民间资金转让一定的所有权。在获得充裕的现金流的同时,国有资本通过和民营资本联姻,通过股权多元化,还便于搭建更合理、更科学的治理结构,使地方国有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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