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复出的江湖,我们都是围观者
    2010-07-15    作者:朱四倍    来源:经济参考报
  据《东方早报》报道,在“社会冲突与公共安全机制建设·犯罪学高层论坛”上,一篇由湖北荆州市荆州区法院院长廖满堂提交的参会论文引起记者注意。这篇论文称,“石首事件”主要问责官员钟鸣(石首原市委书记)与唐敦武(石首市原公安局局长),已在被问责不到一年内“复出”……
  “湖北石首事件被免市委书记问责不满一年复出”引发舆论的关注,恐怕在湖北荆州市荆州区法院院长廖满堂的“意料之外”,而在他看来“有趣”的事件,激起舆论的关注,更是一个偶然。根据有关规定,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但“事隔不到一年,钟鸣被任命为荆州市委副秘书长,唐敦武被任命为荆州市开发区副主任,两人复出官场,享受与原级别同样的待遇”,尽管这不但违背了相关规定,而且“这样的问责不能以儆效尤,不能起到警示作用”,但是,谁有办法阻止呢?又该如何审视呢?
  在笔者看来,恍惚间我们似乎进入了一个官员悄然“复出”的江湖,而不幸的是,我们都成了“围观者”。
  现实中,悄悄复出的官员并不少见,因黑砖窑事件被撤职的临汾市洪洞县原副县长早已复出并长期担任该县县长助理一职;安徽阜阳劣质奶粉事件后被问责的众官员也已经复出;因在西丰警察进京拘传记者事件中负直接领导责任被责令引咎辞职的主要人员也是悄然复出,如此等等,不一而足。由此景象造成了官员对官员复出“失明”的敏感,同时也对官员的复出机制和制度理性产生了伤害。
  道理很简单,假如任由官员复出演变为对公众忍耐力的考验,那么,将造成对制度理性的挑衅,也必然导致我们付出更大更多的成本:政府形象打折、威信降低乃至让问责成为部分官员的避风港。由此,直面官员复出的“江湖”时代,似乎并不多余。
  客观地说,问责官员可以复出,但这种复出不应是无条件的,在笔者看来,最起码要考虑两点,一是透明化,二是民意的承受力和容忍度。离开了这两点,就无法真正厘清问责官员的复出问题,更意味着复出的“江湖”之水已经模糊不清了,尤其是在问责官员复出仍是一个敏感话题的当下。
  被问责官员悄然“复出”,公民就无法监督被问责官员的复出是否合法、合理,无法对此提出自己的意见,当然就制造了民众的知情权焦虑情绪,也意味着这是一个只属于官员自身的“江湖”,而公众仅仅是一个“过客”、“看客”。面对这一怪象,消除官员复出的不公开、不透明,尊重公众的知情权,或是官员“复出”江湖自我救赎的惟一可行选择。
  官员“复出”的“江湖”,我们都是围观者?这不是笔者一个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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