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不断有游客和市民向媒体反映,杭州西湖景区环湖一带有许多名胜古建“可望而不可进”,一些绝版风景的场所摇身变成高档“会所”,一些本应向大众开放的名胜故居变成少数人进出的“乐园”,一些旧居古宅及周围草坪和花园,又被一些企业、单位和个人“圈”回去,而且此风日盛,占据的地方越来越多。(6月10日
《福建日报》)
从2002年起,杭州市把“建设环湖绿地,实现还湖于民”列入为市民办的十件实事之首。并为此先后投入数十亿元资金进行综合改造和保护,迁走大批单位和住户,拆除房屋与高墙。为推进“西湖西进”计划,许多单位和个人都做出了牺牲,有一些还是世代就在西湖边生活的家庭,才使西湖面积基本达到300年前的水平,也让如今的杭州旅游年收入翻了六番。
然而,好景不长。近年西湖周边雨后春笋地里冒出50几家私人“会所”,景区越来越多的优质旅游资源被私人性质的和不对公众开放的所谓“会所”所挤占。这些“会所”普遍设置了最低消费,一般每人最低500元,如果加上15%的服务费、酒水饮料,一顿聚餐消费常常要上万元。在环湖景区沿线的个别“会所”,外人住一晚上要花1.78万元。而“来这里消费的,不是有钱人,就是有权的人。”“过去还能进的一些名胜古宅,现在改造后,老百姓反而只能隔门瞄望,还湖于民咋成了还湖于权贵呢?”市民的质疑不无道理。
毋庸置疑,美丽的西湖属于杭州市民,亦属于全中国人民,而不是权贵们的后花园,更不能被富人私有化。富人圈绿圈景之风应当果断遏制。诚如市民李国庆所说,西湖的每一寸岸线、每一块绿地、每一处设施、每一处景观,都是公共资源,理应让市民和游客共享。现在百姓不能进出的“会所”大量出现,等于剥夺了大众的游览权利,这是与民争利。
显然,“大众西湖”来之不易。当年杭州市整治西湖的时候,花的都是纳税人的钱,作为大众公共资源,西湖公共价值的最大化只有通过全民共享来实现。而如今在环西湖的名胜古建里,游客们却“可望而不可进”。面对西湖日趋“富贵化”的趋势,有关部门必须摒弃“政府心有余而力不足”的推卸心理,多一些政府的责任当担,强化集权管理,把管理工作做深做细做扎实,而决不是仅凭一纸招商租用合同代替全部保护行动,尤其是对双方达成的“严格的租用保护要求”,一定要认真兑现,惩罚严厉严明。比如,对于承租者不能封闭必须对外开放,不能擅自改名叫某某会馆,餐饮不能设最低消费等约束性约定,就不光写在纸上,还要落实到行动中去,做好操刀手,不当和事佬。
这样看来,“大众西湖”变了味,恐怕还是源自政府部门的管理工作跑调变样。我们不排除一些企业、单位和个人的驱利性作怪,而根本原因则在于政府部门疏于管理,失之于教,失之于察,失之于管,是“政府之手”不作为或懒作为所致。至于在政府建设环湖绿地、实现还湖于民的改造过程中,面对一些财团老板之间悄然打响的争湖争绿争美景之战,那些私人“会所”与相关部门所签订承租合同的手续是否合法,没有违法经营甚至权力寻租问题,也不能不明查。“拔出萝卜带出泥”是规律,亦是我们寻求工作方法可供借鉴的思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