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动学会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说,中国现在应该说基本具备实施“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的条件,所以应该在“十二五”规划或者政府的工作计划里面,酌情考虑或者采取类似的做法。(据6月3日《人民日报》)
假如我们实施“国民收入倍增计划”,这样的计划落实,应该是实实在在的,必须能够给多数人带来实惠。决不能让这样的计划,成为“数字计划”、“被增计划”,民众实际感受不明显。这些年,统计部门统计,民众收入总在不断提高,可是大家感觉却是在“被增长”,要防止工资倍增成了“被增”。
如果今后物价增长过快,即使人们实现了工资倍增,可是得到的实惠也不可能“倍增”。又比如假如一方面涨工资,另一方面不断增加各种税收和开支,增加人们的负担,倍增计划的完成也会大打折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