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水源保护区"开卖"水景房"……
    2010-06-04    作者:吴江    来源:经济参考报

    东江水输往香港前流经的深圳水库附近区域,竟有数栋高层违章住宅兴建在水源保护区内,更讽刺的是,楼盘旁竟竖立“禁止动工”的警示牌。昨日,龙岗区南湾街道樟树布社区多名居民称,社区书记邓奕军强拆居民祖宅,滥伐有几百年历史的古树,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建好了3栋有上千房源高楼对外发售并已卖光,他将这几亿元的非法所得占为己有。(《南方都市报》6月3日)
  一方面,水源保护区关系到公众饮水安全这个大问题,另一方面,水源保护地往往生态环境脆弱,一旦遭遇破坏,将造成不可逆转生态和水资源危机。从这个角度来看,水源保护地当然不能只是挂上块徒有虚名的牌子,更不能戴上一副牟利的眼镜。
  可是,深圳的水源保护地不仅遭遇了工程开发,更有数栋违章高层住宅兴建在水源保护区内,甚至已经销售一空。“水源保护地”成了“违建特区”,保护反成变本加厉的破坏,如此水源保护地究竟保护了谁?
  尽管当地的社区书记否认了开发牟利,但是,即便水源地开发高层违建的收益并没有直接进入个人腰包,但至少也是进了部门的金库,个人间接从中受益,更是无需论证的事实。某种程度上,当景观和生态资源日渐成为一种卖点,保护区成为让各方利益争夺者垂涎三尺的肥肉,就一点也不意外了。
  从现实来看,水源保护地真要名副其实,其实更需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和监督措施,完善保护地的生态补偿机制,用民主来约束权力,让生态资源保护之益胜过破坏开发之利。唯此,水源保护地才不会保护权力的私利,更不会沦为荒唐的“景观房”和“违建特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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