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观世界各国,可以发现这样一个有目共睹的现象,即凡是追求社会公平并想获得和谐发展的国家,必定高度重视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凡是社会保障制度健全、完备的国家,都可以说是和谐发展的国家。19世纪80年代在德国产生,就是为了化解当时尖锐对抗的劳资矛盾和缓和德国工人阶级的反抗,迄今全世界已有170多个国家不同程度地建立了自己的社会保险制度。20世纪30年代美国将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作为罗斯福新政的重要内容,于1935年通过综合性的社会保障立法并由此确立其社会保障制度,不仅有效地化解了全球性经济大危机带来的一系列国内社会问题与社会矛盾,而且有助于美国经济持续多年的高速发展和社会文明的进步。20世纪40年代末英国率先建立福利国家,迅速化解了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因希特勒德国狂轰滥炸等放大了的各种国内社会矛盾与阶层对抗,更是将社会公平正义与社会文明程度提高到一个崭新的高度,福利国家亦风靡一时,被西欧、北欧等欧洲国家和加拿大、澳大利亚等众多国家所仿效,并成为这些国家走进和谐社会、实现社会公平的制度保障。日本在战后的经济发展奇迹,事实上也与其迅速建立、健全自己的社会保障体系密切相关,因为接近福利国家水平的社会保障制度为日本经济的起飞和持续增长奠定了稳定与公平的社会基础。即使是韩国、新加坡等新兴工业化国家以及中国台湾、香港地区,也都在通过努力健全自己的社会保障体系来促进社会公平与社会和谐,那种单纯、片面地追求经济增长的时代已经被这些国家或地区摒弃。 从现代来看,我国政府十分重视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发展,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国家把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提上来议事日程,制度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基本建立了与社会主义政治、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框架,有力支持了国有企业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使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为社会、经济的发展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