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I能否“结构性”公布
    2010-05-21    作者:赵晶    来源:经济参考报
    “结构性上涨”这词最近很火,中国国家统计局最近称,4月份CPI涨幅扩大是结构性的价格上涨。这一上涨水平目前来看还比较温和,属于食品价格上涨带来的结构性上涨。
  随后国家统计局又在其官方网站进行了解释,之所以老百姓会感觉物价涨得并不那么“温和”,很大部分原因是个体的每一个人并不能准确判断整体国家经济运行情况。就好比同一块猪肉在不同地区的差价对个体而言感受并不明显。
  从统计学理论看,国家统计局最近的一系列解释都比过去要实际且靠谱多了。但老百姓是不买账的——“我关心的是数据是否真实反应了我的现状。”
  统计局的为难之处在于,中国这么大,地域的差别带来了收入、需求的不同,要给出一份全国人民都认可的统计数据基本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那么,针对日益变化的国人收入水平调整和贫富差距的不断变化,统计局能否公布“结构性”统计数据呢?
  对此,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建议,按居民收入不同水平分层编制CPI,再在分层CPI的基础上,编制一个综合的CPI来反映总体消费价格变动趋势和程度,将更具实际意义。
  这个工作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统计署一直在做,他们按照分层的概念编制了甲、乙、丙、综合四类消费物价指数,来反映香港物价水平的通胀或紧缩对不同阶层的影响,并把这些物价指数作为制定相关政策的依据。例如,在香港影响很大的综合社会保障援助基金就是根据甲类消费物价指数定期进行调整的。
  分层CPI不仅能为政府政策提供参考,对投资者来说,分层编制的CPI能帮助他们更准确地判断市场。既然统计局已经有了精确的各种数据来证明各地区的具体物价,也了解到不同群体对于物价的感受,不如直接公布出来,让大家对号入座。
  作为为政府决策和百姓生活提供重要数据参考的部门,国家统计局一直保持着5年调整一次CPI权重系数的节奏,要是能在此基础上更与时俱进,从实际出发,为各收入阶层的老百姓提供几份反应其大致物价的“结构性”分类CPI,将更有助于百姓正确领会国家政策,统计工作也能顺利开展。
  只不过说归说,令国家统计局挠头的恐怕是,即使他们打算公布分收入阶层统计的CPI,由于工资收入统计口径的局限性,最终公布的也只能是“央企CPI指数”和“公务员CPI指数”。大部分收入“被增长”的私企员工和自由职业者们可能仍然不是统计对象,他们对于物价的感受和承受能力,很可能仍然被排除在宏观政策的视线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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