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广东中山海关驻神湾港办事处近日在一批进口货物中查获“果茶套装”一批,该批货物上使用了“中国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字样。经知识产权权利人上海世博会事物协调局确认,该批货物共2400盒,未经权利人许可使用世博会标志,已经侵犯了权利人依法享有的世博会标志专有权。目前该批货物已经按照权利人要求予以扣留。 在世博园内,新发明、新技术、新展品让人眼花缭乱,从世博会徽、吉祥物海宝延伸出的诸多特许商品,也吸引了大家踊跃购买。这些的背后,都有发明者、创作者的辛勤劳动,保护他们的知识产权不被滥用,也是上海世博会义不容辞的责任。如上海世博会开幕后不久,世博园内公厕管护部门就通过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向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申请音乐作品使用许可证,来规范厕所内背景音乐的播放使用。这是世博园内最小的知识产权保护事例。 世博会知识产权涵盖三个方面:一是世博会本身的名称、会徽、吉祥物、会歌等;二是参展者的知识产权保护,包括展馆外观、馆徽、商标、新发明、新技术等;三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保护,如世博园内各场所播放的背景音乐,以及众多文艺演出等。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日前表示,在上海世博会上,中国政府将为世界各地的创新成果提供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为办成一届“成功、精彩、难忘”的国际盛会提供有力支撑。目前,中国已经形成了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等多层次的知识产权立体保护工作机制。主要有两种救济渠道:一是司法救济渠道,即通过民事诉讼、刑事诉讼保护世博会的知识产权。二是行政渠道,即由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版权局等部门根据《专利法》《商标法》和《著作权法》对世博会的知识产权提供保护。 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举办理应为中国的法治建设、国民的法律意识的提高、企业的自主知识产权的产生以及整个城市乃至整个国家的文明进步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