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需要更严厉的调控政策吗
    2010-05-17    作者:谭浩俊    来源:京华时报

    媒体报道称,近日国家发改委正牵头起草“更严厉”的楼市调控政策,力度和范围将大于“国十条”。如果消息属实,无疑暴露了在楼市调控问题上急功近利的心态。
    楼市的问题是在多种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慢慢积累起来的,再严厉的政策也不可能在一夜之间解决所有问题。就政策本身而言,已经出台的各项政策特别是“国十条”,只要执行到位,就能够让楼市趋于平稳,让房价回归理性。如果此时再出台更多、更严厉的政策,可能会适得其反。眼下更值得关注的问题是,决策层对楼市调控的目标定位是什么,是把过高的房价压下来,还是从根本上解决老百姓的住房问题。如果目标仅仅是把房价压下来,使房价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那么出台更为严厉的调控政策也未尝不可。但是,要从根本上解决老百姓的住房问题,却不能指望下猛药式的单纯调控。因为房价急剧下降会严重影响地方政府的政绩,在政绩考核机制没有改革的情况下,地方政府不可能让房价一直低下去。如果调控政策过猛,脱离了经济发展规律,脱离了地方政府的可接受程度,那么离新一轮反弹就不远了。
    现在最紧迫的问题,就是要明确楼市调控的目标定位,即从根本上解决老百姓的住房问题。这就要求我们不能把眼睛老盯在房价问题上,而要把目光放到能够提供多少住房上,让高、中、低收入阶层都有条件住上适合自身条件的房屋。正因如此,对楼市的调控必须立足于两个方面:一是通过出台调控政策,让房价回归理性,并避免大起大落;二是出台科学、合理、符合国情的住房政策,有计划、有步骤地解决老百姓的住房问题。
要实现这一目标,首先要改革现行的政绩考核机制,不再让地方政府的工作只围着GDP转;第二要改革财政管理体制,规范中央与地方的财权和事权,解决目前财权上收、事权下放的问题,让地方政府能够真正从“土地财政”中跳出来;第三要积极寻求解决地方债务过重的途径,帮助地方政府化解债务,否则要让地方政府从“土地财政”中跳出来也很难;第四要建立地方政府解决民本问题责任制,对在经济发展、城市建设过程中不充分考虑民生问题的地方,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总之,楼市问题关键不在政策如何密集、如何严厉,而在于长期坚持、全面落实、不打折扣,并能积极按照经济规律和国情特点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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